83.不敢

秦一洋当然不敢赢了。

平时常穿的击剑服突然变得万分笨重,一点儿也不灵巧,牵制住他四肢,怎么动作怎么别扭。

手里花剑也不听使唤,软绵绵地在空气中乱戳,还不敢碰到面前那个比他矮一大截儿的小不点。

他们一大一小两人在这儿过招的情景很是滑稽,秦一洋杵在这里,就像是个沙包给小孩儿练手似的。

而那小不点儿从面罩下露出的一双清澈的眼,一开始看他还怯怯的。

后来好像是见识到这个大人貌似也没多少本事,便来了胆子,眼睛里也多点儿好胜的凶光,伸出手里一柄做过防护措施的花剑,一下就戳中了他的击剑服。

滴——

击剑服上的警报立马响了。

秦一洋的冷汗就跟着下来了。

那一下不偏不倚戳在他腹部位置,背后还跟着飘来两道冷冰冰的视线,简直腹背受敌。

“我赢了——”

小孩儿兴奋地喊了声。

秦一洋被吵得头皮一阵发麻。

他知道,沈京墨这一招下马威算是成功了。

过去秦一诺因为沈何晏背信弃义,随随便便迁怒于沈京墨,迁怒于整个s&r一事,从今天起,来了报应。

秦一洋也是这一刻才懊悔,自己居然这么不自量力地来找沈京墨,简直是自取其辱。

有的事表面看起来过去了,其实并没有。

而今天,才是个开始。

一转头,沈京墨容色倦懒,虽在笑,可那笑意却始终不达他眼底,透着冷。

那表情也仿佛在说:是你自己送上门来的。

“叔叔!”

星熠兴奋地把花剑都甩飞了,丢下就朝沈京墨跑过去。

“……”

秦一洋闻言,更是一凛。

叔叔?他不是沈京墨的儿子吗?

是了,从没听说过沈京墨结婚成家,哪来凭空出现的儿子?

骗他的?还是故意羞辱他?

沈京墨轻抬起倨傲下颌,倒是不惧秦一洋这种拷问的目光。

“叔叔——”

沈京墨见星熠朝他奔来,脸上才有了些真切情绪,顺手将小孩儿两手抄起,高举起来。

星熠喜欢被人这么抱高,一时更是兴奋,大呼小叫的。

沈京墨抱着星熠,扔下还在原地的秦一洋,头也没回地转身就朝休息室方向走,边柔声地问小家伙:“玩得开心吗?”

星熠抱住沈京墨脖子,咧嘴咯咯直笑:“开心!”

秦一洋眼见沈京墨抱着那个刚才还说是他“儿子”的小孩儿,快要消失在休息室门口,才白着脸,高喊了声:“沈、沈总——”

沈京墨助理过去,小声知会:“小秦总,请回吧。”

秦一洋眉头死拧。

“以前不愉快,小秦总你不是不知道……沈总的弟弟这几年家都不回了,”

助理自然是向着自家老板和整个s&r说话的,光是想想那白白扔掉的一百个亿都肉疼,如今见秦一洋脸色这么难看,还是好言规劝,“小秦总,除了我们,业内还有其他很多优秀的……”

话音未落,秦一洋怒气冲冲地扔下手里的剑,转身就走。边大阔步朝门边去,边嘱咐自己助理,立刻打电话给秦一诺。

前人将树都烧光了,他们这些后人再去找影子都没了的树乘凉,不是自取其辱么?

怪他太天真。

星熠显然没尽兴,但都过了午饭的点,累和饿占了上风,便也没再吵着去玩了。

沈京墨带着星熠离开击剑馆。

星熠明显与他亲近多了,安安分分坐在副驾驶,想到什么都与他讲,也说了很多陈旖旎的事,当然也还说,陈旖旎亲口说讨厌他。

小孩儿将一句代表憎恶的“讨厌”说得轻描淡写,只是无心入耳,尚不懂大人之间复杂的爱恨。

沈京墨无奈地笑笑:“你妈妈真这么说?”

星熠认真地点头,又问:“妈妈没骗我吧?”

“骗你什么。”

“说‘讨厌’叔叔。”

“没有,”沈京墨平视前方,目光一时辽远,“妈妈没骗你。”

“真的?”

“嗯,妈妈怎么会骗你。”

“……喔,”星熠似懂非懂,若有所思道,“那妈妈就是真的‘讨厌’叔叔了。”

沈京墨很轻声地应:“是很讨厌。”

星熠又殷殷问:“那叔叔喜欢妈妈吗。”

又问了那次在雪中见面的车中同样的问题。

沈京墨默了会儿,语气淡淡听不出情绪,“星熠,不要轻易说‘喜欢’。”

“……为什么。”星熠不解,有点儿急了。

或许在孩子的理解中,如果妈妈讨厌叔叔,但叔叔喜欢妈妈的话,就可以扭转一些什么东西,最终在这种爱憎之间得到平衡。

可感情不是天平,感情也向来不公。

爱得满的人,总有一天会因为得不到同等的回报而深感忿忿,从而想要更多。爱迟早会让人面目全非。

恨得太满的人,也会为这种浓烈的情绪疲累。可若最终恨意也被冲淡,那不如形同陌路。

所以他宁愿她恨他。

但孩子不懂。

孩子的世界只有“喜欢”和“讨厌”两种情感状态,如此的爱憎分明,比他们这些大人通透纯粹。

“叔叔从不说喜欢。”

“为什么?”

“因为不敢。”

“不敢?”星熠很惊讶,“叔叔也有不敢的事吗?”

“是啊,”沈京墨轻笑,“就比如星熠喜欢吃糖,但你知道吃了糖会蛀牙,妈妈也会说你,所以就不敢吃了。”

星熠依然似懂非懂,“所以、所以……连喜欢吃……也只能偷偷在心里想了吗?”

雪势汹汹。

劈头盖脸的雪点漫天飞扬,迎面砸过来,擦着车身飞速向周围扩散开。

小几秒,沈京墨才淡淡应:“嗯。”

“这样呀……”

星熠摇头晃脑,好像这才有点儿恍然大悟。

忙完已近傍晚。

及近年关,venus将明年进军国内的计划都做好了。万事俱备就差一阵东风,这阵东风得zone掌舵才吹得起来。

可zone背后最大的东家却是s&r。

余向南敏感地察觉到,一整天讨论下来,贺寒声的思路已经有意无意地往如何改变既定的计划,或是明年依旧在欧洲市场探索偏了。这与他先前想进军亚洲的整体计划都相背。

余向南心猜,或许是因为陈旖旎与沈京墨。

陈旖旎在傍晚时接到沈京墨的电话。

她早变更了电话号码,六年前走时与国内亲友斩断了一切联系,没人联系得到她。

不过如今再见了,他若是想知道,自然能知道。

这是时隔多年,他第一次打电话给他。

彼此接起,都不约而同地沉默。似乎不知怎么以这种方式开篇。

唯有电流酝酿着这种无法面对着面的交流带来的生疏。

“喂。”

却是他先开口。

电话中,男人依然是那般温和低沉的嗓音,声线沉稳,言简意赅地跟她报了个地址,要她过去接星熠。

她怔忪着情绪,也简单答:“嗯。”

正要挂电话,那边的他声音却压了又压,低笑着:“星熠玩累了,睡着了。”

陈旖旎依然应:“好。”

她答得笨拙,词不达意,他听出她的踟蹰,最后说:“过来吧,我等你。”

不再是以前那般颐指气使的口吻。

不知怎么,总觉得,只有她这六年像是白过了一遭。

一开始陈旖旎还没反应那个地址是何处,直到车子到了一幢高档公寓楼楼下。

才恍然发觉。

这是十二年以前,她在巴黎上学时和他住过的公寓。

虽这么久了,这片依然是巴黎首屈一指的极贵地段,公寓楼内外都有定期修整保养,公寓外观,园区布景的格调,都没大的变化,很精致。

楼下一丛被雪覆盖得悄无声息,仿佛死去了的玫瑰园。

从前那一池玫瑰开得多么热烈,艳艳如火,现在纵是一株还活着的花都被移走了,被挖得千疮百孔,也不知玫瑰重新栽种的话,是否还能重新活过来。

她依稀还有印象,若是站在楼上向下看,会发现花园边沿被作成了玫瑰花瓣的线条轮廓,精致且富有设计感。

她以前很喜欢站在楼上向下眺望。

人总对房屋有情结,她也难免。

沈京墨也是如此。

他立在窗边,早在这边站了许久,手拨开一侧窗帘,见陈旖旎直直下了那辆白色保时捷。

还是早晨接她走的贺寒声的车。

他神色渐冷。

窗帘厚重,繁复精致的花纹摩挲过他手心,他低眸,向下看去,陈旖旎忽然抬头,向他这扇窗户望。

他一动不动,没躲。

他在三层,并不难望。

可在她即将看到他时,突然被身后的贺寒声叫住。

贺寒声降下车窗,递了她落在驾驶座的一条墨绿色围巾给她。

外面雪大,她要去沈京墨那边接走星熠,他就没必要与她下车一同前往了。

陈旖旎轻声说了“谢谢”,去接时,贺寒声却直接伸出了双臂,揽了下她肩颈,用围巾拉着她躬身过来。

给她仔细地打了一圈儿。

“怎么了?”

陈旖旎笑了笑,也看出他今天会议时的异常。

其实她与他除开上下级关系,无外乎就是朋友了。

星熠年纪小尚不懂事,总在意自己的姓氏与贺寒声的“贺”无意相撞一事。因为缺失父爱,星熠也一直都喜粘着他,他也乐意被星熠粘着。

知不知内情的外人,几乎都说他与星熠相处起来像父子,有很多人误会过他和她的关系。

陈旖旎刚三十,贺寒声只比她大一岁,正是而立之年,venus又正在风风火火的上升期,她也说过他这个年纪的男人——尤其是长相不赖,事业有成,性格还好的男人,总有很多选择。不是非她不可。

甚至自私来讲,在这世上除了星熠,她也不是非谁不可。

他们都有很多选择。

“星熠估计玩累了。”贺寒声垂眼,给她打围巾,“正好,晚上也不会闹腾你了。”

他们都是同行,在时尚圈中摸爬滚打,这围巾怎么系好看,怎么系独特,都有自己的品味。

陈旖旎伫立车外许久,看他手在围巾上灵巧动作,冷得捏了下领口,顺势揽了下围巾,向后站直了,朝他笑:“我很快下来。”

她这样难免让人觉得她有点儿疏离,他也不勉强,便作罢了,收回手。

看她没拆散那围巾,再抬头对她温柔微笑,“那,早去早回。”

“好。”

贺寒声与陈旖旎相遇于三年前的巴黎。

她需要一份设计师的工作,而贺寒声需要有人来扭转venus每况愈下的局势。

她是他万事俱备只欠的东风。

可他却不是。

或者说,他曾以为自己是,其实并不是。

想起那年第一次在巴黎的街头遇见她,她也是这么一副大方简约的打扮。

大衣、围巾、内里一袭针织长裙,小牛皮半筒长靴。

长相明艳气质还不赖的女人,若是再对装扮有一番自己的独特嗅觉,如何打扮,都是美的。

那时她立于雪色,站在街边橱窗外,直望着一家中国人开的旗袍店里展示的旗袍成衣。

柔和的光笼罩住她一侧脸,侧颜娇妩,双眸中却有那么一丝难以言喻的凄然,立在那里就成了一幅画,很动人。

前阵子他在得知了她是lamour的前设计总监后,才仔细查过与她相关的资料。

不过似是有人将她保护得很好,在网上几乎见不到她的照片,能捕捉的信息也是寥寥。

听闻她六年前与国内娱乐圈的哪个小明星订了婚,后来不了了之,而与之有关的信息,在网上也几乎被删了个干干净净。

听闻她从前在lamour常是一身玲珑旗袍傍身,千姿妩媚,万种风情,特立独行有个性,几乎成了lamour的标志。

听闻她给沈京墨做了七年情人,从少女时代到她毅然决然地出国,几乎跨越了人生最美好的年龄段。

他想象过,那时的她在沈京墨身边,一定是无比清高矜傲不可一世的。

有有成的事业,有一个肯无条件地纵容娇宠她的男人,有名有利,前途光明,风光无限,生活优渥如天之骄女。

比现在这样颠沛流离了六年之久,还带着一个孩子,再屈尊在他们这么一个半死不活的品牌做不抛头露脸的设计师,要光鲜亮丽得多。

不过或许之于她,从前虽安定,心却是颠沛;现在心安定,生活却是颠沛。

他看不懂她,只是遗憾。

因为那样的她,他没见过。

他看到的是站在橱窗前,去望橱窗内的一件华美旗袍的她,是如今一身简约大方打扮,被岁月剔除棱角,愈发成熟沉稳的她。

却不是穿上那身华美的袍,千般妩媚万种风情,都独为一人的她。

目送那道纤影消失在公寓楼门口很久很久,贺寒声才辗转回视线,手臂搭在车门边,就着冷空气,点了支烟。

遥望公寓三层,顺着她那会儿抬头的视线看过去。

那时她几乎是下意识去注视那扇窗。

可刚同时伫立在窗边的那道身影,如同被雪色淹没掉,消失不见了。

但谁都知道,他一定在等她。

作者有话要说:  来啦

写完发现天快亮了(?)

哎,我好想我女儿再穿旗袍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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