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睡得很不踏实,一直在做一个喝酒的梦。醒来时完全不记得细节了,但第一个担心的就是那无论如何不仅仅是个梦,而是我真的喝了酒。

埃莱娜还在睡,我安静地下了床,免得吵醒她。我们两边的床头桌上各放了一把手枪——我这边是九〇手枪,她那边是点三八的。淋浴时,我试图想象出某种“一起祷告的家庭不会散”的画面,却徒劳无功。回到卧室时,床是空的,她的床头柜也一样。

我穿好衣服到厨房。她不在里面,但已经煮了咖啡,那把点三八手枪这会儿放在咖啡壶旁边的整理台上。我四处走一圈找她,听到淋浴的声音就回到厨房。我给自己倒了咖啡,又烤了个松饼,等到我喝第二杯时,她也来到厨房。她穿了一件有系带的丝睡袍,是前两年圣诞节我送给她的。那是我买得比较成功的礼物之一。她还没化妆,素净的脸看起来像个小女孩。

她问我要不要吃蛋,我想了一下说不要。她打开电视看本地新闻,没有任何一则新闻吸引我的注意力。我们两个有兴趣的主题其实只有一个。

我说:“他可能已经离开纽约了。”

“不,他就在城里。”

“如果他还在纽约,那也不会太久了。警方已经有他的指纹了。”

“那可真是帮了大忙。‘注意——请大家留意有以下指纹的男子……’”

“重点是警方已经逼近他。如果他昨天没搭上火车,他今天就别想搭得上了。他们会在宾州车站找他。还有大中央车站,还有长途巴士总站和机场。”

“他可能有车,”她说,“也可能杀掉某个人,开走他的车。”

“有可能。”

“他还在城里。我能感觉到。”

要不是我这些年来也学到了要相信自己的第六感,可能早就抛开这些关于直觉的说法了。而且这次我格外难以跟她争辩,因为我其实同意她的看法。我不像她那么肯定,但我也不认为那个家伙离开纽约了。

而且昨天晚上参加过戒酒聚会之后,回家路上我不是感觉到他在监视我吗?

或许有,也或许没有。或许焦虑便足以解释我为什么会有那种感觉。天知道我的确很焦虑,弄得我疑神疑鬼。

我说:“我想你可能是对的。但是不管对或错,我们的行动都得当成他就在纽约。”

“意思就是我得待在家里。”

“恐怕是得这样了。”

“我不打算跟你争。我经历了这辈子最可怕的幽闭症,可是我也怕死。现在要我离开这幢公寓只怕是很困难。”

“很好。”

“我希望这不会造成永久性的空旷恐惧症。我有一次听说有个男人,是编科幻杂志的,他不肯离开他住的公寓大楼。”

“是怕外星人吗?”

“天知道他是在怕什么。天知道这事情到底是真是假,这故事是一个客人告诉我的,他曾替这个家伙写小说,我想还一起打过扑克牌。这些都无所谓。重点是那人一开始是不肯离开格林尼治村,老是找借口不去十四街以北或坚尼街以南。接下来他就不肯离开那个街区,然后他就不肯离开那幢大楼。”

“然后更加恶化吗?”

“恶化得很厉害。他不肯离开那户公寓,然后是不肯离开他的卧室,最后他根本不下床了。除了去浴室之外。我想他总会下床去浴室吧。”

“希望如此。”

“他编的杂志里,人们可以在月亮和木星上漫步,可是他居然不肯离开他的床。最后穿白衣服的人来把他给带走,我想他再也没机会回来了。”

“我想这种事不会发生在你身上的。”

“或许吧。但我敢打赌有很多人都是这样,从来不出门。你不必住在纽约,也可以让各式各样的东西送货到家。”

“说到这个,”我说,“你知道他们想叫我们订阅送到家的《纽约时报》吗?”

“广告词是‘现在不必多花钱,就可以在最短时间内看到’。”

“我从来没搞懂诉求是什么,”我说,“可是如果我们得继续这样关在家里,也许我就该去订报了。”

“你要去哪里?哦,去买报纸吗?你要不要帮我买……”

我等着,可是她那个句子始终没说完。“帮你买什么?”

“算了,”她说,“似乎有什么是我想要的,可是我想不起来是什么。”

我吻了她一下。她抱我的时间比平时长一点,然后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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