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维明顿 我叫约翰.泰里,生于公元一九七七年,在北卡罗莱纳州维明顿长大。维明顿以身为州内最大港市为荣,还有久远繁盛的历史,不过我现在觉得这个城市之所以存在全是偶然。当然,宜人的天气、完美无瑕的海滩都很吸引人,不过大批移民潮多半来自北六小州,是些看准低廉房价、想在海边养老的大批退休人士。涌入的新移民似乎让这个城市有些措手不及,毕竟小小的腹地就仅是开普菲尔河与海洋间的方寸之地。十七号公路北通麦尔托海滩、南达查尔斯顿,将此城一分为二,同时也是主要交通干道。当我还小的时候,开普菲尔河附近的旧城区到莱兹维尔海滩开车只要十分钟,不过中间的红绿灯和购物中心实在太多,尤其周末假日游客蜂涌而入,我爸和我可以花上一个钟头才到。莱兹维尔海滩位在维明顿北端海岸外的小岛上,无疑是州内远近知名的海滩胜地。沿着沙丘而建的房子贵得离谱,大部分都在夏天租给度假的游客。虽说外滩因为是海上的岛链,感觉起来就比较浪漫,也因为奥威尔和威尔柏这对莱特兄弟那次著名的试飞,让外滩颇负盛名。不过说句良心话,不管去哪里度假,一般人只有在找得到麦当劳或汉堡王的地方才会自在,不仅是因为万一小朋友不喜欢当地名产时不会饿肚子,在大城附近,夜生活的选择也比较多。

跟所有的城市一样,维明顿有富人住的地方,也有穷人出没的区域。我爸工作的地方是世界上最稳定、最单纯的公家单位-邮局,每天就是帮邮局送信。他的那份薪水还够我们生活,不算富裕,但是过得去。我们没什么钱,不过住的地方靠近富人区,刚好让我能上城里其中一所最好的学校。不过我家跟朋友家都不一样,我家又小又旧,前廊还有一部分开始塌陷,不过庭院倒是维持不少门面,院子里有一棵很大的橡树,八岁的时候,我还跑到附近工地捡了不少木头,自己盖了一栋树屋。我爸从头到尾没帮过忙(如果他钉了根钉子,那大概真的是意外);同一年夏天,我也无师自通学会冲浪。我想其实早在那个时候,我就应该要了解我跟爸是天差地别,不过只能说小时候真的懂得不多。

爸和我两个人不能再差更多了:爸害羞内向;我老是活力充沛,而且讨厌独处。爸觉得教育很重要;但是对我来说,学校是一个有运动社团和体育课的俱乐部。爸的姿势不良,走路常常拖着脚;我到哪里都是跳来跳去,老是叫他计时,看我从街头跑到街尾再回来要花多久。到八年级的时候我已经比爸还高了;一年后比腕力也赢他。我们的外表也完全不同。爸的头发是沙金色、眼睛是淡褐色的,还有雀斑;我是褐色头发和眼珠,橄榄色的皮肤到夏天会晒成黝黑,我们长得一点也不像,难怪有些邻居觉得怪,不过这也难免,毕竟爸是一个人把我养大。后来我比较大以后,还听过邻居嚼舌根,说妈在我不到一岁的时候跟人跑了。虽然后来我怀疑起妈是否真的红杏出墙,不过爸从来都没证实过。爸只说妈发现自己太早结婚,还没准备好要为人母亲。爸从没埋怨过,不过也没有说过妈的好话。但是一定叫我在祈祷的时候记得提到妈妈,不管她人在哪里、做了什么。"你让我想起你妈。"有时候爸会这样说。时至今日,我既不曾也不想跟我妈说一句话。

我想爸应该很快乐,这样说,是因为爸不太表露情绪。长大到现在,我们也很少亲吻或拥抱,就算有,通常感觉起来很平淡,就像在尽该尽的义务一样。我知道爸很爱我,因为他尽全力把我拉拔长大;生我的时候爸已经四十三岁了,有时候我真觉得,与其当个父亲,爸如果是个修道士或许会更好。爸是我见过最安静的人。对我的生活很少过问,几乎不生气,也很少开玩笑。生活是一成不变的规律。每天早上都准备炒蛋、培根和土司当早餐;晚上煮晚饭的时候,就静静听我讲学校发生的事情。跟牙医约诊,会在两个月前就敲定;每个星期六早上付账单、星期天下午洗衣服;每天早上七点三十五分准时出门上班。爸几乎没有社交生活,每天多半自己一个人,走固定的路线送信和包裹。爸从来就没有约会,周末晚上也从来没跟朋友打牌;家里的电话几个星期不响是很稀松平常的事。就算真有电话来,不是打错的,就是电话营销。我知道爸自己一人把我养大一定很不容易,但是他从不抱怨,甚至连我让他失望的时候也没有。

大部分的晚上我都自己一个人,爸忙完一天该做的事情后,就会躲回书房继续玩钱币。钱币是爸这辈子最大的热情。坐在书房看钱币的他最快乐,通常都是花时间读一份收藏家的通讯报《灰页》,顺便决定下一次要添购哪枚硬币。其实最早开始收藏钱币的是我爷爷;爷爷心目中的英雄是刘易斯.艾理阿斯伯格,一个来自巴尔第摩的金融家,这人是唯一一个完整收藏美国硬币的玩家,包括所有不同的铸造日期和造币厂标志的版本。这个人的收藏就算没超过,也起码跟国家艺术博物馆有拚。奶奶在一九五一年过世,后来爷爷更是执意要跟爸一起扩展钱币收藏的规模。每年夏天,这对父子坐火车南征北讨,到铸造厂购买新发行的硬币,或是参加东南各州的钱币博览会,同时爷爷也跟国内很多交易商打好关系,几年下来,就花了好大一笔钱换购、扩增收藏。不过跟艾氏不同,爷爷一点也不富有,只是在布尔高市开了一家杂货店。等城里开了一家威吉利便利商店,爷爷的店就倒了,所以也没机会建立一批媲美艾氏的收藏。即使如此,他每一分多余的钱都还是投到购买钱币上。爷爷同一件夹克就穿了三十年,一辈子都开同一辆车,我很确定,爸高中毕业后没升学,就只在邮局上班,也是因为家里没有多余的钱让他上大学。爷爷的确有点怪,不过就跟爸一样。我想就是有其父必有其子那句老话。爷爷过世以后,在遗嘱里特别交代要把房子卖了,所得的钱一定要继续投资在购买更多钱币上。其实就算没有他的提醒,爸爸反正也是会这么做的。

等到爸继承那一批收藏,就已经值不少钱,通货膨胀到高峰的时候,黄金一盎司价值八百五十美元,那批钱币就是一笔很不错的资产,足够我节俭的爸爸退休好几次都有剩,不过毕竟那一阵子是通货膨胀,这些钱币当然就比二十年后的现在要值钱。爸和爷爷收集钱币都不是想要发财,这两个人喜欢的是过程中寻宝的刺激,还有从中建立父子之间紧密的联系。要找一枚特定的钱币的确要花上很多时间精神,找到以后,还要想尽办法跟卖家讨价还价,讲个好价钱。有时候想找的钱币还负担得起,有时候却是高不可攀的天价。不过爸和爷爷收集到的每一枚硬币都是珍宝。爸也希望能和我一起延续这个昂贵的嗜好,当然也包括其中必须的牺牲。长大的过程中,冬天睡觉都要多盖毯子才会暖;每年就只有一双新鞋;我从来就没买过新衣服,除非是救世军或教会乐捐。我爸连相机都没有,我们两个唯一一张合照,是在亚特兰大的钱币博览会,我们站在一个交易商的摊子前面,那个商人拍了我们的照片再寄给我们。这张相片后来就一直放在爸的书桌上,相片里,爸的手臂搭在我的肩膀上,我们两个人都笑容满面,我手里握着一枚一九二六年铸造的野牛五分镍币,那枚硬币状况完好,是我跟爸刚到手的收藏。那枚硬币是野牛镍币里最稀少的一批,我们后来一整个月就只能吃热狗和烤豆子,因为买入价比预期高出太多。

我是不在乎自己错过什么,起码有一阵子是这么想的。从一开始爸跟我讨论钱币的时候,就把我当成大人看,那时候我了不起只有七、八岁。要是有大人,尤其是自己的爸爸,把自己当成大人一样平等对待,对任何小孩来说,都是很兴奋的事。我很享受爸灌注在我身上的注意力,也努力吸收他教我的知识。过了不久,我就能告诉你,一九二七年跟二四年相比,多铸了多少圣高敦斯双鹰硬币;为什么在纽奥良铸造的巴柏一角硬币比同年在费城铸造的多值十倍,即使是现在我也还是懂得不少。不过跟爸不一样,最后我并不想继续收集钱币。钱币是我爸唯一能讨论的话题,有六、七年的周末,我都跟爸在一起四处搜寻钱币,而不是跟朋友厮混。但是后来跟大部分的男孩子一样,我开始注意到别的事情:运动、异性、车子和音乐。长大到十四岁时,我就几乎很少待在家。怨怼也越来越深,与朋友相较之下,我渐渐发现自己跟别人的不同。朋友总是有钱去看电影,或买一副时髦的太阳眼镜,我却得在家努力凑几个二十五分钱,才能去麦当劳买个汉堡。十六岁那年,好几个朋友收到汽车当生日礼物;爸却只给我一个在卡森市铸造的摩根一元银币;家里沙发上的裂痕用一条毛毯掩盖,我家也是附近唯一一个没有有线电视或微波炉的家庭。后来冰箱坏了,爸买了一个二手货。那冰箱的颜色是世界上最丑的绿,跟厨房其它地方完全不配。想到要请朋友过来我就别扭,爸因而成了代罪羔羊。我知道这很不成熟,如果我真的要钱,大可以去割割草、打点零工什么的,但我就是怪罪到爸爸头上,当时的我像蜗牛一样盲目、像骆驼一样蠢。但纵使现在我告诉你我很后悔,一切也都不能重来了。

爸感觉到我们之间的情况有变,但是不知道如何是好。虽然他试过了,用的是他唯一知道的方法,也是爷爷唯一的方法,就是讨论钱币。只有这个话题会让爸自在。除了这个,爸也继续帮我煮早餐和晚餐,但是我们越来越陌生。在此同时,我也和一直以来的朋友疏远了,这些人最后都变成小团体,而区分的标准是谁要看什么电影,或者谁最近在购物中心买了哪一款衬衫。我发现自己是个旁观一切的外人,后来心想,去他的,学校里总有我的容身之处,就这样我开始跟那群所谓的坏学生混在一起,那群人什么都不在乎,最后我也一样。开始逃学、抽烟,还因为打架被停课三次。

我也放弃了运动。一直到高二我都还跑田径、打足球和篮球。有时候回到家,爸会问我学校的情况,不过如果我讲到细节,爸很明显地不自在,因为他对运动一无所知。爸这一辈子都没有参加过团体竞赛;高二那年有一次来看我打篮球,坐在场边,头发半秃,穿着破旧的运动夹克,两脚袜子还不成对。虽然爸并不会太胖,但是裤子的腰围太紧,让他看起来好像怀孕三个月,当下我只觉得丢脸,根本不想承认他是我爸。比赛完我甚至故意躲开,我知道这样很要不得,但那就是当时的我。

后来情况越来越糟,高三的时候,我叛逆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两年来成绩不停下滑,我总是觉得只是因为我不用功、不在乎,而不是因为我笨。爸不止一次在半夜逮到我满身酒气,鬼鬼祟祟摸回家。有一次参加了一个有人吸毒、喝酒的派对,还被警察送回家门,后来爸把我禁足;我的反应是跑去跟朋友住了几个星期,抗议他管太多,叫他别管到我头上。回到家爸仍旧没说半句话,早餐桌上还是往常的炒蛋、培根和土司。我的成绩都是低空飞过,学校让我毕业,可能只是要把我早点扫地出门。我知道爸很担心,有时候也用他自己一贯的方式,木讷害羞地带点迟疑和保留,提起再继续念书的事。不过那时候我已经决心不再升学了,我只想工作、想买车、想要一切活了十八年都没有尝过的物质享受。

一直到了毕业后的那个夏天,关于我心里真正想要的,我始终一个字也没告诉他。当爸发现我甚至连专科都没报名,他把自己锁在书房里一整晚,连第二天早餐桌上都没跟我说话。那天晚上,爸试图再跟我讨论钱币的事,好像努力想要重拾父子俩之间的共同记忆。

爸开口说:"你记不记得去亚特兰大那一次?那枚野牛五分镍币是你找到的,那枚我们找了好几年的硬币,记得吗?那次我们还照了相。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有多兴奋,让我想到我爸和我就是这样。" 我只用力甩头,所有跟爸一起生活的挫折全部爆发,我对爸大吼:"我痛恨钱币的事,不要再跟我说了,你应该卖了那些该死的钱币,做点别的好不好?任何事都行!" 爸当时什么都没说,不过一直到今天,我都不会忘记他脸上痛苦的表情,最后爸转身踱回书房。我伤了爸的心,虽然在心里告诉自己,我不是故意的,但是我很清楚这只是在自欺欺人而已。从那天开始,爸很少再提到任何关于钱币的事。我也一样。不过我们父子之间多了一道越来越深的鸿沟,甚至到了面对面都无话可说的地步。几天后,我才发现我们唯一那张合照也不见了,爸似乎是觉得任何让我联想到钱币的事情都会让我生气。或许那个时候是这样没错,我想过爸大概是丢了那张相片,但我还是不怎么在乎。

长到这么大,我从来没想过要从军。虽然东北卡是美国最多军事基地的地方,从维明顿开车只要几小时,附近就有七个不同的基地。我以前觉得走投无路了才会去当兵,毕竟谁会想要一辈子被几个理平头的军人呼来喝去?除了预备役军官训练营的人,至少我、还有学校里很多人,都没想过要从军。好学生会去北卡大或是北卡州大,成绩不好的毕业以后就是留在家乡,从一个烂工作换到另一个,每天喝啤酒闲晃,尽量推卸一切可能的责任。

我属于后者。高中毕业后那几年,我换过一堆工作,在澳美客牛排坊打零工、在电影院当收票员、在史泰博办公用品超市当卸货员、在松饼之家煎松饼、在几个观光区的纪念品小店当收银员。赚来的每一分钱通通花光,对爬上管理阶层全无兴趣,最后不管做什么老是被解雇。有一阵子我一点也不在乎。我自己的生活自己过,总是睡到很晚;每天最重要的就是冲浪。因为还住在家里,不需要房租、伙食费、保险或买家具。而且,我的朋友都跟我差不了多少。虽然不记得有什么不愉快,不过我很快就觉得人生无趣,但是冲浪不算(一九九六年,佛兰飓风和贝莎飓风侵袭北卡,那时候的大浪是几年来最棒的)。只不过,每回冲浪过后到一家叫"热络"的酒吧混时间,却是无聊透顶。我开始意识到每天晚上其实都一样。都是在酒吧喝啤酒,然后会碰到某个高中同学,接下来会问我在做什么,也会告诉我他们在干嘛,不必用到大脑,就知道我们两个都在混吃等死。就算有些人自己在外面住,跟我说他们喜欢清水沟、洗窗户,或当搬运工,我也从来不信。因为我很清楚,这些工作绝对不是这些人从小梦想的职业。我可能不是个用功的学生,但是我不笨。

那段时间我跟几十个女人约过会。在"热络"最不缺的就是女人。大部分都是没什么意义或记忆的短暂关系。我利用女人,也让她们利用我,不会投入真感情。唯一一段维持了几个月的关系,是跟一个叫露西的女孩。在我们渐行渐远之前,我还真以为自己爱着她。露西大我一岁,是北卡大维明顿校区的学生,毕业后想去纽约工作。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天晚上,露西告诉我:"我很在乎你,可是你我是完全不同的人,你应该可以更有作为,不知道为什么,你却宁愿整天混日子。"露西犹豫了一下才继续:"而且,我从来都不知道你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我。"我知道她是对的。过不久,露西搭飞机走了,没费事跟我说再见。一年后,我跟她爸妈要了电话号码打给她,讲了二十分钟,才知道露西跟一个律师订了婚,接下来六月就要结婚。

那通电话对我造成的影响比预期还深。那天我刚丢了工作,没错,又一次,所以照旧像以前一样,到"热络"去好好纾解一下情绪。酒吧里是同一群无所事事的混混,我突然惊觉,自己真的不想再像这样,度过一个毫无意义的夜晚,假装自己生活一点问题都没有。我最后买了六罐啤酒到海边坐着。许多年来第一次,我认真开始回顾过去到底做了些什么,纳闷是不是要听爸的话去上大学。不过已经离开学校这么久,想到要回去上课,感觉起来既荒谬又陌生。不知道是天注定还是走衰运,刚好两个陆战队大兵从旁边慢跑过去,看起来年轻、健壮,散发自在和自信。我告诉自己,如果这两个人做得到,我当然也可以。

接下来几天我真的好好想了一下,到最后,我的决定还是跟爸有关。当然不是因为我们讨论过,那时候我们根本不讲话的。有一天晚上,走过厨房,看到爸坐在书房桌前,就像往常一样。不过这一次我真的仔细看他,才发现爸的头发几乎全没了,剩下的在耳朵旁边,也全都白了。爸已经快退休,我赫然醒悟,在爸为我做了这么多以后,我实在不能再让他失望了。

于是我就从军去了。本来想加入陆战队,毕竟北卡这一带就是常看到这些人。在莱兹维尔海滩,常常看到这些从列尊营或切瑞角来的陆战队大兵。不过后来我选的是陆军,我只是觉得不管哪一种,都会拿到枪。但最终的原因其实只是因为时机不凑巧:我去登记的时候,陆战队负责征兵那个人去吃午餐了,不在办公室,不过陆军的征兵办公室还是开着的,就在同一条街的对面。到最后,我的决定应该算是很随性,而不是小心计划的结果。我还记得在申请表底下的虚线签名,走出门的时候,征兵处那个家伙拍拍我的背,欢迎我加入军队,我心里还在纳闷自己到底干了什么好事。那是一九九七年底,我那年二十岁。

新兵训练在本宁堡,就跟我想象中一样凄惨。整个训练就是要彻底羞辱每个人,还要彻底洗脑,无论要求有多无理,都得让大家皆能乖乖服从命令。跟大部分人相比,我倒是很快就适应了。训练结束,我选择加入步兵团。接下来几个月都是野战训练,去的地方包括路易斯安那州,当然还有必去的布雷格堡。那时候学的作战技巧,就是用最快的方法破坏东西或取人性命。过不久,我的单位,也就是第一步兵师,浑名红一纵队,部分被派遣到德国驻守。德语我是一个字也不会讲,不过没关系,跟我交涉的人全都通英语。转调德国一开始很轻松,不过军队生活的压力很快就开始了。首先是一九九九年去马其顿,接下来转到科索夫,在那里一直待到两千年春末。军旅生涯薪饷是不多,不过没有房租、不用伙食费,就算领到薪水,支票也没地方花。生平第一次,我的银行里有存款,虽然不是太多,不过够我生活了。

第一次休假回家,无聊到快疯了;第二次休假我就去了拉斯韦加斯。队上有个弟兄是那里人,我们其它三个人就去他爸妈家打地铺。那一次大概就把存款花得差不多了。等到第三次休假,是从科索夫回来以后的事。我非常需要休息,所以决定回家去,希望无聊的日子可以让自己真正平静下来。因为距离和时差的关系,我跟爸很少讲电话。不过爸的来信邮戳总是每个月的第一天。这些信跟其它弟兄的不一样,跟那些老妈、老妹或老婆写来的不同,没有太亲密的细节、没有感伤的情绪,也从来没有说任何想念我的话。爸也没再提过钱币的事。信里总是告诉我附近有什么改变,还写了很多关于天气的话题。我写给爸的信里,提过去巴尔干那次让人心惊胆战的经验;爸的回信里就说很高兴我还活得好好的,不过除此之外就没说太多了。从爸的遣词用字里,我读出他的意思,就是不想知道太多我所经历的危险。我身在前线这个事实让他担惊受怕,后来我就学乖了,知道要跳过那些吓人的细节。回信里,我开始告诉爸站哨无疑是史上最无聊的工作,过去几个星期我做过最有趣的事,不过是数数一起值班那家伙一个晚上可以抽多少根烟。爸在信末总是说会很快再写信给我,而且他从没让我失望过。我很久以前就知道,我爸这个人比我好上太多。

过去三年来我成熟了不少,是啦,我知道自己就是个老掉牙的典型:从军前是个小混混,进军队以后变成成熟的男人之类的废话。不过在军队里,每个人都被迫要赶快长大,尤其是像我这种加入步兵团的。军队交给你一大堆价值连城的武器,其它人也把宝贵的性命托付给你,如果搞砸了,处罚可是比没晚餐吃还严重很多。当然,当兵也避不开文书工作和无聊的生活;军队里几乎每个人都是老烟枪,而且讲话要不带脏字简直是不可能。此外,刻板印象还说军人的床底下都是一箱箱成人杂志;像我这样的职业军人,还得面对大学刚毕业的预官,这些小伙子每个人都觉得我们是智商不高的尼安德塔原始人。不过在军队里也会学到人生最重要的一课,就是要为自己负责,而且是好好地负起责任。一个命令下来,不能说不。说句老实话,每个人都是冒着生命危险。一个错误的决定,弟兄就会送命。军队就是运用这个模式运作。很多人没能搞懂为什么军人可以每天冒着生命危险上战场,或甚至为某些他们不可能接受的动机而战。我得说,并非每个军人都这样。我跟各国各种立场的军人并肩作战,遇过痛恨军队的人,也遇过志愿从军的人;遇过天才,也遇过白痴。不过到头来,我们都是为了彼此,为了友谊,而不是为了国家或什么爱国情操,当然也不是因为我们已经被训练成某种杀人机器,纯粹只是为了在你身边那个弟兄。你是为朋友而战,要保住他一条命,而且这是互相的;军队里所有的关系都是建立在这个单纯的前提上。

不过就像我之前说的,我变了很多。从军以前我是个大烟枪,新兵训练的时候咳得厉害,差点没把肺给咳出来。跟队上大部分的人不同,我后来把烟给戒了,两年多来都没碰。酒也是一样,现在尽量控制不要贪杯,一周一两瓶啤酒就够了,有时候一整个月没喝也不会怎样。在军队里我的表现良好,从大头兵升到下士,半年后再升到士官长,也让我了解自己的确是有领导能力。在火力战我就负责带领其它弟兄,我这一小队在巴尔干就抓到一个重要的战犯,指挥官推荐我去候补军官学校,我也想过要不要当军官,不过军官就要坐办公桌,还有一大堆文书工作,我不太确定自己是否真想这样。除了冲浪,进军队以前我没好好运动;第三次休假的时候,我已经多了二十磅肌肉,肚子上的赘肉也消失了。有空的时候我多半是在跑步、练拳和举重。一起健身的伙伴是东尼,纽约来的肌肉男,说话不是用讲的,都是用吼的;还打包票说龙舌兰最催情,不过在队上是我最好的兄弟。东尼还说服我跟他一样两臂刺青,在军队里每一天,都让我觉得离以前越来越遥远。

我也看了不少书。人在军队里,多的是时间看书。大家会交换书看,也会去图书馆借,最后书的封面都搞得破破烂烂的。我可没说自己变成学究,因为我的确不是。我对乔叟、普鲁斯特或杜斯妥也夫斯基一点兴趣也没有,对其它已经作古的大作家也是一样。我看的书大部分是悬疑小说或恐怖小说,还有史蒂芬金,最近特别喜欢希雅森,因为他的文笔流畅易读,又很好笑。我老是觉得,如果学校英文课指定阅读的是这些书,世界上爱看书的人一定会更多。

跟弟兄们不一样,我宁愿保持单身,回避一切异性的陪伴。听起来很怪,是吧?正值壮年、又在充满阳刚气的军队,想找个女伴放松一下,不是很正常吗?对我来说并不。几个我认识的人驻扎在乌兹堡的时候,就跟当地人约会,还结了婚。不过听过太多这样的事,知道这种婚姻很难长久。一般来说,军旅生涯就是婚姻生活很大的压力。看过太多离婚收场的例子,我很清楚这一点。不过话说回来,如果碰到很特别的对象,我当然不介意,可是就是没遇到。而东尼就是搞不懂这一点。

"你得跟我去,"东尼努力游说着,"你一次也没来过。" "我没心情。" "怎么可能没心情?莎嫔打包票说她朋友很正,又高,又是金发,还喜欢喝龙舌兰。" "叫阿唐跟你去。我很确定他一定会想跟。" "卡斯特罗?门都没有,莎嫔受不了他。" 我什么都没说。

"只是好好乐一下嘛!" 我摇摇头,心想宁可自己独处,也不要又变回以前那种人。不过我还真纳闷自己会不会变得跟爸一样,像修道士般遗世独立。

东尼知道没能说服我,走出门的时候不掩脸上的嫌恶。"有时候我真是搞不懂你。" 爸来接机,一开始没认出我,我拍他肩膀的时候,他还吓得差点跳起来。爸比我印象中瘦小。没给我拥抱,反而跟我握手,问我一路上飞得怎样。不过接下来,我们都不知道要说什么,就只能一起走出航站。回家的感觉有点怪,而且好像一下子不辨方向,觉得有点焦虑,跟上次休假的时候差不多。走到停车场,把行李丢进后车厢,看到爸车子的保险杆上贴着一张标语,叫大家"支持我们的军队"。虽然不确定爸是怎么想的,不过我还是很高兴。

回到家,我把行李放进以前的房间里。家里每一件东西都跟记忆中一样,包括架子上满是灰尘的奖杯,还有内裤抽屉里面,藏着一瓶半满的威凤凰波本酒;房子里其它的东西也是一样。沙发上还是罩着一条毛毯;厨房里那台绿色冰箱看起来就是一句"不配";电视只有四个收讯不良的频道。爸煮了意大利面当晚餐;星期五都是吃意大利面。晚餐桌上我们试着要聊天。

"回家感觉不赖。" 爸的笑容很短暂。"那很好啊。" 爸喝了一口牛奶,我家晚餐总是配牛奶。然后爸继续专心吃饭。

"你记得东尼吗?"我试着继续说,"我想我信里提过,总之,他说他应该恋爱了。那女的叫莎嫔,还有个六岁大的女儿。我警告过东尼,说这不是个好主意,可是他不听。" 爸小心地在面条上洒起司粉,好像要确定每个角落都洒到固定的量。"噢,这样啊。" 接下来换我吃面,就没人说话。我喝点牛奶,再吃了几口面。墙壁上的钟滴答作响。

"今年八月就要退休,你应该很高兴吧?"我说,"想一想,你终于可以放个假,出国玩玩。"几乎就要冲口而出,说可以来德国看我,不过我还是没说。我知道爸不想,而我也不想让他难堪。我们不约而同拿叉子卷起面条,爸好像在想到底要怎么回答最好。

"我不知道。"爸终于说。

放弃了跟爸对话的尝试,桌上唯一的声音,就是刀叉敲击盘子的声响。等吃完晚饭,我们就分头做自己的事。长途飞行让我累瘫了,进房间倒头就睡,不过每个钟头都醒过来,就像还在基地一样。等到早上起床,爸已经出门上班了。我边吃早餐边看报,试过要打电话给以前的朋友,不过都没联络上。最后从车库里挖出我的冲浪板,在路上拦了便车去海边。浪不是太好,不过无所谓。已经三年没冲浪,一开始还真的很生疏,但就算是一点点带着海味的小水滴,都会让我希望自己能驻扎在海边。

那是两千年的六月初,气温已经很高,不过海水很清凉。站在冲浪板上,从这个有利的位置看过去,看到海滩上不少人把东西搬进沙丘上的房子。我说过,莱兹维尔海滩总是挤满了租好房子、来度假一两个星期的小家庭,不过有时候也会有教堂丘或洛里来的大学生。后者总是比较有意思,我注意到其中一栋房子后面的露台上,有些女生穿着比基尼开始晒太阳。我一边打量她们,欣赏好风光,一边跟上另一波大浪,整个下午就这样,待在我自己的小世界里。

我想过要去"热络"看看,后来还是打消主意,因为除了我以外,那个地方,还有那边会出现的人,应该都不会有什么改变。于是就在海边小店买瓶啤酒,坐在码头上欣赏落日。大部分钓客都回家了,还留在这里的不是在清洗渔获,就是把不要的丢回海里。过不久,海的颜色就会从灰蓝变成橘红,然后是金黄。码头远处的碎浪上方有几只鹈鹕盘旋,下面是戏浪的海豚快速掠过海面。我知道今天晚上是满月的第一天,当兵久了,这种事都变得像本能一样。那时候我脑袋里没特别的念头,随意想到什么就是什么。相信我,不管怎么想,就是没想过会遇到让我心动的女孩子。

就在此时,我看到她往码头走来。应该说是她们,金发那个比较高,另一个棕发的很漂亮,两个年纪应该都比我小,很可能是大学生。两人都穿短裤和背心。棕发女孩还背着一个很大的编织袋子,就是有时候夏天去海滩会带的那种大袋子。她们越走越近,我可以听见她们边走边谈笑,听起来就是一副要过暑假的轻松模样。

当她们走到近处时,我叫了一声:"嘿!"这招实在不高明,应该也不管用。

金发那个证明我是对的,她看我一眼,打量我手上的冲浪板和啤酒罐,转转眼珠一副不耐烦的样子;棕发女孩倒是出乎意料地友善。

"哈啰,陌生人。"她笑着回答我,"我想今天的海浪很不错吧!"棕发女孩指指我的冲浪板这样说。

她的响应让我一下子失神,声音里有一种出乎我预期的善意。棕发女孩跟金发女孩继续往码头尽头走去,我发现自己盯着她靠在栏杆上,心里天人交战,不知道要不要过去自我介绍,不过想想还是算了。这两个都不是我喜欢的型,更确切一点说,我应该也不是她们会喜欢的那种年轻小伙子。我吞了一大口啤酒,努力不要再往那边瞄。

虽然试过了,可是我的视线还是忍不住回瞟那个可爱的棕发女孩。我不想听她们在讲什么,可是那个金发的声音很尖,实在很难不听到。金头发不停讲着某个叫布莱德的家伙,说自己有多爱他、说自己的姊妹会是北卡大最好的、学期末办的舞会是历来最成功的一次,还说其它人明年都应该参加,不止这样,金发那个还讲到自己很多朋友都勾搭上兄弟会最糟的混蛋,有人后来怀孕了,不过都是那女的自己的错,大家已经警告过她之类云云。棕发女孩没说什么,看不出她是觉得好玩还是无趣,不过三不五时会笑出声。我又在她的声音里听到友善和体贴,让我彷佛有种回家的感觉,这实在没什么道理。把啤酒放在一边,我注意到棕发女孩把袋子放在栏杆上。

这两个女生就在那边站了大概十分钟,然后两个男的从码头另一边走过来,看起来就是大学兄弟会里典型的小伙子。一个穿粉色、另一个穿橘色的,都是鳄鱼牌的马球衫,还有百慕达五分裤。我马上就觉得其中一个就是布莱德,那个金发妞说的家伙。两个人都拿着啤酒,靠近的时候一副鬼鬼祟祟的样子,好像要吓那两个女生。我想女生应该是在等这两个家伙,待会儿经这两人一吓,尖叫几声,意思意思打几下出气,一行人就会打道回府,一路笑闹着回去,就像典型大学情侣会做的事。

事情应该会像我预测的一样,因为那两个小伙子所做的果然如我所料。两人一靠近,就一大步跳到女生背后,大叫一声。两个女生也很买帐地尖叫,打了两人几下。两个男的打闹一阵,粉色上衣男的啤酒还洒了出来。他往前靠着栏杆,很靠近棕发女孩的袋子,两只脚交叉,双手抱在背后。

"嘿,我们待会儿要在海滩上生火。"橘色上衣男说,手环住那个金头发的,亲亲她的脖子,"两位小姐要回去了吗?" "要走了吗?"金头发的问朋友。

"好啊!"棕发女孩回答。

粉色上衣男靠着栏杆撑起上身,手大概去碰到了那个袋子,因为那包包就这么滑下去掉进海里。扑通一声,好像鱼跳出水面的声音。

"那是什么东西?"粉色上衣男转头问。

"我的包包!"棕发女孩倒抽一口气,"我的包包被你推到海里了!" "抱歉啦!"听起来还真是不怎么抱歉。

"我的钱包在里面!" 粉色上衣男眉头一皱:"我说了我很抱歉。" "你得把我的包包捡回来,趁现在它还没沉下去!" "别傻了,来不及了。"粉色上衣男说,还把手放在棕发女孩的手上阻止她。"跳下去太危险了,海里可能有鲨鱼,那不过是个袋子嘛,我给妳买个新的。" "我需要那个包包!全部的钱都在里面!" 我知道这不关我的事,但是我跳起来、冲向码头边,只想到:"噢,管他去死……"

尼古拉斯·斯帕克斯作品《分手信》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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