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阅读须知】本外篇故事发生于平行时空,设定较正文有些许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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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没见啦各位,作者菌想死你们啦~~~~~o(* ̄︶ ̄*)o

本外篇,献给被第二个世界or球球的番外虐到暴风哭泣的读者大大们,虎摸大家ing~~~

初秋傍晚, 一场冷雨不期而至。至申时末,笼罩在菖州偃春城上的那片天空,已是黑云低压, 风雨晦暝。

湖畔桥上,长街窄巷,皆是行人寥寥。百姓家中的一盏盏青灯早已被挑亮。火光透过窗棂,在湿漉漉的青石板上漫出了一滩湿润的光晕。墙垣之上,胭脂红色的木芙蓉花绽放在枝头, 被逐渐急促的雨点打得一颤一颤。

瓢泼大雨将至,偃春南边的那片人烟稀少的竹林里,却有一个窈窕的身影独自走在了那条通向小涧溪的弯弯曲曲的石径上。

那是一个约莫十四五岁的姑娘。身着一袭淡青水纹裙裾, 乌发懒懒绾堆在肩颈, 右手撑着一把油纸伞, 伞褶上晕染了大片水墨丹青绘成的莲蕊,左手挑着一盏玲珑的玉兔灯。

灯笼中的火焰噗噗摇曳,近在咫尺地拂亮了她那双掩在长睫下的明眸。粉腮玉面,娇若芙蓉,稚气尚未褪尽,便已初露了一角清丽的艳色。

这姑娘的名字叫做宁婧, 乃是偃春南边的药庐老翁的孙女。

十五年前,药庐老翁背着藤筐上山采药。半路听见草丛中传来了一阵低微的婴孩啼哭声。他循声走近,拨开乱草一看,吃惊地发现了一个还在襁褓中的女婴。

彼时, 九州正值兵荒马乱、诸侯混战的时期。很多地方都能见到衣衫褴褛、食不果腹的大人,以及无父无母的孩童。老翁心地仁善,见状,于心不忍, 就将这无名的女婴抱回了药庐,收作了孙女。

宁婧自小在老翁身边长大,耳濡目染,在六七岁还矮墩墩的时候,就可以在药堂里帮忙拣选药材了。老翁发现她在这方面颇有天赋,干脆就将她收作了弟子,倾囊相授。

去年年末,已至耄耋之年的老翁过世了,只留下了宁婧一个人继续打理药庐。虽说她的年纪不大,但也照样把药庐打理得有模有样,养活自己不成问题。

今日晌午,宁婧采药归来,沐浴着舒爽怡人的秋风,看秋阳穿过枝叶的缝隙,洒在林间的斑驳形状,忽然心血来潮,绕了一条平时不常走的小路,穿过了城南那片茂密的竹林回家。途中遇到一条清澈的溪流,还停了下来,玩了一会儿。

结果回到药庐,一照镜子,她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头上的簪子不见了。

那是一支碧绿剔透的玉簪,隆起的末端伏着一只在睡觉的小狐狸,水滴状的玉尾巴会随着走动一晃一晃,煞是可爱。不是多名贵的东西,但宁婧很是喜欢。

仔细回想一下,她在溪边歇脚的时候,倒影里还是能看到簪子的。也就是说,簪子要丢,也只会丢在从小溪回到药庐的这一段路上。

见时间尚早,天空亦很晴朗,宁婧也没多想,放下了藤篮,擦了擦额角的汗水,就原路折返,找簪子去了。

结果,在她踏入竹林,路程刚好过半时,天穹就倏然灰暗了下去。密簇的乌云之后,银龙乍亮,时潜时现,闷雷作响,空气越发湿润,显然是马上要有一场雨了。

宁婧无可奈何地停住了脚步,抬头看天,心说这雨也来得太不是时候了,弄得她现在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要是继续往溪边去吧,回程时肯定会被大雨淋成落汤鸡。要是就此打道回府,她又有点儿不甘心——距离目的地也没多远了,不去看一眼岂能死心。

就在犹豫不决的当口,宁婧余光不经意一晃,忽然瞥见了不远处,被几株矮小新竹半遮半掩的地方,竟坐立了一尊矮胖的石像。石面受损严重,爬满了深绿色的青苔。看不清是何方神祗,前头也没摆什么供奉。看起来已经荒废很久了。

宁婧呆了一呆。

让她惊讶的并不是这尊石像有多残破,而是此时此刻,它的身上竟然斜倚了一把长而纤细的油纸伞。不知道是前面经过的游人不小心遗留下来的,还是山中精魅的杰作。

这可真是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啊。看来,连老天爷也在帮她,不忍心她这趟空手而归了。

林风呜呜作响。一愣神的功夫,湿润的雨丝便潜入了风中,迎面濡湿了她飞舞的碎发。

没时间犹豫了,宁婧赶忙抬起了衣袖,遮住头面,快步跑到了石像旁。

才一撑开伞,稠密的雨点便急骤坠落了。噼里啪啦地打在薄薄的伞褶上,透明的水珠四溅纷飞。被伞护在底下的人倒是安然无恙,幸运地逃过了被淋湿的厄运。

……

在时隔多年以后,这个看似寻常的傍晚,依然十分清晰地印刻在宁婧的心中。

黄昏,竹林,秋雨,遗失的狐狸玉簪,绝境中出现的油纸伞……环环相扣。仿佛是冥冥之中,天上的神佛朝世间挥下了一笔造化命运的浓墨。

这缕天意,越过了万丈红尘的阻碍,来到竹林里的这个分岔路前,无声无息地推了她一把。让她走入了其中一个方向,去与此生的艳缘相逢。

……

雨幕中的竹林透出了一种朦胧的阴森感,视野不太清晰,天也几乎黑透了。

宁婧白净的五指紧了紧灯笼的竹竿,下意识地加快了脚步。

不多时,终于听到一阵有别于雨声的哗哗的飞泉激石声。

溪边终于到了。宁婧精神一振,抬手拨开了拦在眼前的一簇狭长的竹叶。冰凉的水珠流过她的手背,滑落在了松软的泥土里。

举灯往溪边的空地一照,她却是一下子就怔住了。

并不是因为看到了什么洪水猛兽,也不是发现了簪子的下落。而是因为,溪边的那片滚满白色小碎石的浅滩处,竟搁浅了一个四四方方、盖子合紧、色泽斑驳的旧藤箱。

在她离开时,大约一个时辰前,这里分明是还没有任何东西的。

众所周知,用藤条织就的容器很轻,被流水随意一冲,就会打着转儿飘走。然而此刻,不管溪水如何冲刷涌动,这个藤箱都纹丝不动,显然是里面装了什么东西,将它压住了。

宁婧疑惑地走近,在藤箱前蹲了下来。

灯笼的光照亮了周围一圈地,这才看见,藤箱上斑驳的花纹,似乎不是藤蔓原有色泽的自然变化,而是某种黑乎乎的液体喷溅上去后,又干涸了的痕迹。

这是什么?

宁婧压低了身子,凑近了些许,好奇地吸了吸鼻子。一阵淡淡的腥味就这样飘入了她的鼻窍。

宁婧的脸色遽然一变,条件反射地直起了上半身,往后退了些许。兔子灯被身体的动作带得晃了一晃,焰光噗噗忽明忽暗,一如她此时此刻,“砰咚砰咚”声跳得飞快的心脏。

这些深色近黑的痕迹,竟然都是风干了的血!

那么,这藤箱里装的,会是什么东西?

宁婧的手臂泛起细密的麻意,生出了一丝恐怖的猜想,目光落在了藤箱外侧的扣子上——此乃最常见的那种麻绳结锁,从外侧扣得紧紧的,无法窥探内部是何物。

此时的她并没有注意到,这不起眼的粗粝绳结的内侧,竟掠过了一丝黯淡的银芒。

踌躇一番后,宁婧终究没有敌过自己神差鬼使的好奇心,将兔子灯稳稳当当地放到了旁边一块平坦的石头上,轻轻用二指捏住了绳结。

说那迟那时快,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绳结上那道黯淡的银光倏然亮起,刺得宁婧眼睛差点睁不开。璀若闪电的银光一闪过后,便如同有了生命,钻入了她因为受惊而凝滞了一瞬、已经来不及缩回的指尖中。

它携着温厚的灵力,在她的四肢百骸中钻动、蔓延,最终上冲,笼罩住了她的神元。

宁婧在眩晕中低吟了一声,捂着发胀的太阳穴。双目昏花一瞬后,一些断断续续、凌乱吵杂的画面突然充诉在了她的脑海里。而且还在不断地跳转。

不知过了多久,这些宛如记忆碎片的画面终于在她的脑海里从头到尾地过了一遍,彻底消失了。宁婧缓慢睁开的双眸难掩错愕,额角已沁出了冷汗。

方才的一切,并不是她的幻觉。

这道钻入她身体里的光,是一缕来自于狐妖的灵力。

说起妖怪,追溯到数百年前的洪荒初期,九州就已经有他们的身影了。那时天地混沌,妖怪横行于世间,时常滋扰人类。收妖天师却很稀有,实力也不足以和强悍的大妖对抗。

时至今日,则是风水轮流转。民间能人异士数量剧增。妖怪的势头则回落不少——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如今的天地灵气日益稀薄。拜此所赐,妖怪不但修炼速度减缓了,在化作人形后,个体力量也失色了不少。洪荒初期的那些翻手即可掀百丈巨浪蔽日,覆掌又可引万顷雷光下凡的一方大妖,要么就已经得道成仙,要么就不知所向,在今日,已是凤毛麟角,再难重现了。

宁婧所碰到的这只在绳结处留下灵力的妖怪,修为倒是不差,本体乃是一只五百多岁的母狐。

三天之前,母狐在巢穴附近遭到了数只觊觎她的内丹的狼妖袭击,受了重伤。巢穴里的几只才出生了两个月的小狐狸,也不幸地被狼妖咬死了。

深知自己在劫难逃的母狐,拼起最后一口气,暂时甩开了紧追不舍的狼妖,将唯一幸存的小狐装入了藤箱里,并耗尽最后的灵力,在绳结上留下了托孤的遗言。

母狐无法预见,随湍急的河水漂走的藤箱最终会去到什么地方,又会被什么人捡到——也许是农妇、村夫之类的普通人,也许是和自己一样的妖怪。她恳求捡到小狐的人好生善待他,凝结在绳结上的灵力,便是留给收养者的报答。

若打开绳结的是妖怪,得到了母狐的道行,妖力自会增强。若是神智未开的普通畜生,也会被这道灵气催化成精,拥有抚养能力。

宁婧是人类,腹中没有运转灵力的内丹。这道灵力入体后,没有可以接住它的“容器”,仅有十分之一左右被吸收了,其余都逸散了,十分浪费。不过,仅靠这一丁点儿的灵力,她的寿元也已经延长了二十年。

与长生的妖怪不同,肉|体凡躯的人类逃不过生老病死的规律。前者或许会对区区二十年的寿元不屑一顾,可对凡人来说,这已经是一份想都不敢想的大礼了。

宁婧怔然坐在地上好半晌,将母狐的遗言囫囵地消化掉,才渐渐回过神来。她咽了咽喉咙,轻吸口气,抬手打开了藤篮。

饶是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在看清内部之物时,她的眼眸还是一下凝住了,心尖无端一颤。

——果然,藤箱的底部,蜷缩着一只团成了球状的小白狐。

他的身体只比她的掌心长一点儿。本该柔软蓬松、色白若雪的狐毛,此时都扁塌了下去,显得潮湿而肮脏。还溅了星星点点的污泥。与身形相比起来明显很粗的大尾巴盘在的身前,毛乱七八糟地粘成了发黄发灰的一撮撮,杂如乱草,尖尖上还有分叉,好不可怜。

雨雾纷纷扬扬地随风飘入藤箱之中,宁婧连忙将油纸伞朝他的方向倾斜了一下,为他挡住了雨水。

她的动静不小,这只小狐却由始至终都没有动一下,就这么蔫了吧唧地趴着。呼吸时,身躯的起伏十分微弱。不仔细看还以为他在睡觉。凝目细望才看到,正有两行透明的泪水无声地从他紧闭的眼缝汨汨流出,淌湿了两只划满了细血痕的娇嫩兽爪。估计已经哭了一路了。

方才,从母狐的托孤之言里,宁婧已经知道这只小狐的本名叫做颜千澜,原是那一窝小狐里最瘦小懒惰的一只崽儿。当他的兄弟姐妹在争夺奶水、打闹翻滚的时候,他却只会躲到安静的地方偷懒睡觉,小屁股往角落一挪,就不动了。

想不到,最后反而是最瘦弱的这一只活了下来。

在妖怪之中,狐妖是极有名气的一支。本来,狡猾多端、通晓人性的狐狸就是动物之中最容易成精的那一类。由它们化生出来的狐妖,在民间的传说中,也素来以狡猾魅惑、风情万众、玩世不恭而著称。尤物颇多,而且大多数都很聪明。性情也偏于顽劣,而非残暴。

作为狐妖之子,颜千澜天生就开了灵智。虽说只有两个多月大,还不能说话,但他的心智实际上已经可以媲美人类幼童了。

也就是说,娘亲和兄弟姐妹遭遇了什么,自己又为何会被孤零零地送走,他一定是知晓的。所以才会缩在这里无声哭泣,连捡到自己的是阿猫阿狗都懒得抬头看,失去了应有的期待吧。

宁婧眉头微微蹙起,一时之间涌现了许多纷杂的念头。

无巧不成书,她是为了找狐狸玉簪而来的。结果玉簪没找着,却在溪边遇到了一只货真价实的小狐妖。

从理智上说,自古以来,人妖殊途,大多数人见到妖怪,第一反应都是喊打喊杀。她又不是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地方,实在不该因为一时的怜悯,就将他带回人类聚居的偃春。若是被发现了,说不定会招来天师,反过去害了他的性命。

况且,她也不是很有信心能照顾并教导好一只小狐妖。

只是,这只叫颜千澜的小狐是如此地虚弱,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若她执意不管,转身离开,他决计是活不成的。连命都没了,还哪里有那么长远的未来让她顾虑?

更何况,她已经收下了母狐的谢礼了。尽管上天没事先提醒她,也没有给她考虑的时间,但得了天大的好处是事实。无功不受禄,她又岂能一转身就不认账,辜负一个有灵之物的托孤请求?

心念数转,灯笼的火光跳动了下,宁婧缓缓吁出了一口气,有了决断,低头轻声道:“千澜,你且放心,虽然我是人类,但绝不会伤害你。既然今天你我有缘遇到,今后,你就跟着我在偃春生活吧,你愿意吗?”

颜千澜一声不吭,仍是闭着眼睛,仿佛没听见她的话,眼皮却似乎颤抖了一下。

伞外的冷雨不知何时已经停了下来,稀薄的白雾飘在林间,纷纷扬扬,灯光映得雾珠犹如飞舞的金色碎粉,拂掠过肌肤,留下一片湿腻。

宁婧收起了油纸伞,向颜千澜伸出了手,试探性地触了触他的后背。

没有反应,但也没有反抗,更没有宁婧意想中的最坏情况——咬人。某些时候,不拒绝就是答应的意思,看小家伙的反应,应该是愿意让她带走的吧?

没有被排斥,宁婧不知为何松了口气。她温柔地以双手将颜千澜抱了出来。没有嫌弃他身上又脏又湿,飞快地撩开外衣,裹住了他微微发着抖的身体。

颜千澜耷拉着眼皮,发出了细弱的哀叫声,爪子动了动,却没有挣扎。

生平第一次与妖怪近距离接触,宁婧惊奇地发现,颜千澜的体温比人类要高得多,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妖怪的共通点。这么一只娇弱的小东西揣在怀里,却有一种抱了一个袖珍小火炉的错觉。

回到药庐时,已是酉中,月上枝头。

“庐”字在释义上,有着“破屋”的含义。但宁婧栖身的这座药庐,实际上和“残败破旧”之类的形容词没有半毛钱关系,只不过是取了这个字为名而已。

它临湖而建,以篱笆和石头垒砌的矮墙围出了一个小院,推开柴扉,沿着石路走进,映入眼帘的就是平日接触外人的药堂。雪白的墙,漆黑的瓦,后方是一片天青色的澹澹水波,扁舟泛于其上,颇有几分江南水乡浓墨淡笔的写意感。

药堂后就是住人的地方了。东、南、西三个方向,分别是连着厨房的厅堂,宁婧自个儿的房间,以及曾经属于药庐老翁、在他去世后空置至今的房间。

秋季雨后的空气清新湿润,略微寒凉。晚风鼓动了宁婧的衣袍,似乎也将药庐里萦绕着的怡人草药香气带了出来。

狐妖的知觉何等敏锐,衣襟里的小家伙察觉到她的脚步慢了下来,又听见柴扉开合的声音,就不安地动了动,想从她衣服里钻出来。

“别怕,我们到家了。”宁婧隔着衣服拍了拍他的后背,安抚道:“这里只有我一个人住,是很安全的,我现在带你回我的房间。”

这么说完,颜千澜没有再乱动了,安静了下来。

他果然听得懂她说话。

宁婧绕过了药堂,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一进门,就单手翻箱倒柜,扯出一张小竹席垫到床上,才将颜千澜放到了上面。

颜千澜恹恹地蜷起了身躯。他的眼泪在半路就止歇了,然而脸上的白毛仍是湿哒哒一片。泥渍被泪水冲化了一点儿,反倒把整张小脸都被染得褐褐黄黄,看起来比原本更脏了。

宁婧将兔子灯里的火引到了桌上的烛台上,房间一下子就明亮起来了。将灯挂起后,她换下了染泥的鞋子和被露水打湿的外衣,净手后,喝了口壶里冷掉的茶润喉,眼光瞥向颜千澜,有点儿拿不定主意要先怎么做。

她的目光在颜千澜两只布满细小划伤的前爪上顿了顿,又移向了他的肚子。

其实妖怪和人差不多,也会饿、渴、累、困——除非是已至辟谷期的大妖,即使不进食也能活下去,吃东西不过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

颜千澜他至少在水上漂了两夜了,说不定早就饿扁了。这么一想,填饱他的肚子,可比洗澡上药要紧迫得多。

宁婧放下杯子,转身就去了厨房。灶台上,还有中午吃剩下的半锅肉丝粥。这种天气,吃的东西就算放上大半天也不会变质。

宁婧麻利地生火,将它热了热,肉丝的香气氤氲在空气中。随后给颜千澜舀了一小碗。

母狐的托孤之言里,没有交代过具体怎么养颜千澜,不过那惊鸿一瞥的记忆中,宁婧接收到了不少妖怪的常识。他们有内丹护体,是介乎于人类和动物之间的存在。没有寻常动物那么多“这不能吃、那不能碰”的限制。基本上,人吃得下的,妖怪也百无禁忌。

狐狸无肉不欢,尤其爱吃鸡腿。狐妖嘛,自然也不会是吃素的主儿。

别看颜千澜一副奶宝宝的模样,宁婧刚才大胆掰开他的嘴看过,这小家伙其实已经长出了两排整齐雪白的小尖牙了。

在看到那满口小尖牙时,宁婧也是颇为惊奇,忍不住腹诽——妖怪可真是一种神奇的存在。这要是一个两个月大的人类婴儿长出了满口的牙齿,那可就太吓人了,肯定会被人们当作妖魔降世吧……

既然已经有了咀嚼的能力,他的主食就不可能还是奶水,要更实质的食物才能果腹。但也不能给太硬的食物。手边最合适的就是肉丝粥了。

回房后,颜千澜依然蔫蔫地趴着,无精打采的模样。宁婧搬了张凳子到床边坐下,舀了一勺滚烫的热粥,吹了吹,才送到了他的狐嘴旁边,然而小家伙却根本没有反应。

宁婧哄了又哄,伤心失意的小家伙却只是默默地将自己团得更紧了,眼皮颤抖。

第一关就被难住了。宁婧捧着碗,有点儿发愁。他不愿意吃,她也不能真的掰开他的嘴把粥灌进去,否则肯定会呛到气管里……

他肯跟自己回来,便代表着想活下去,不可能用饿死自己的方式结束生命。估计是还没从惊吓和伤心中走出来,所以才没什么食欲。

堂堂一只妖怪,应该不会那么容易饿死的吧?

宁婧不好逼迫他,决定先观察几日,将碗暂且收了起来,自个儿也喝了碗粥,当做姗姗来迟的晚膳。随后就去端了一盆温水进来,挽起袖子,准备给这团脏得看不清毛色的小狐球洗个澡。

狐妖生性|爱洁,化作人形后,也是臭美的主儿,不会排斥沐浴。不过,颜千澜自小没踏出过山半步野,从来接触的都是冰凉的溪水。再加上,他那四只小爪子都分布着细小的划伤,沙子、泥点糊在伤口处,还被他自己舔过,越舔就越脏,不用温水化开清洗是不行的。

热水的蒸汽氤氲在屋中,宁婧想起了什么,飞快地跑到了药堂,在木柜上找到了一个雪白的小瓷瓶,回到了房间,将里头可以清凉镇痛、愈合伤患的药液滴入了温水中。

颜千澜被抱起来时,茫然地睁开了眼。宁婧慢慢将他放入水中,两只后爪一触到了温热的水面,颜千澜似乎吓了一跳,惊慌地叫唤着,不住地蹬着四条滑稽的小短腿,扭动着身体,拼命往宁婧的身上爬,那架势,仿佛自己是一只即将被宁婧放血拔毛的鸡。

宁婧闪躲不开,被水溅湿了满身。她也腾不出手去擦了,连忙换了个姿势,用手勾住了颜千澜的小屁股,握住了他的两只乱踢的小后腿,不住地哄道:“别怕别怕,你看,这水很浅的,一点都不烫,泡下去就不疼了……”

好不容易,宁婧才半哄半骗,让颜千澜踩到了木盆底。水刚好漫过他的心口,水珠凝在湿润的狐鼻两旁的小胡须上,欲滴不滴。

坐下去后,温润清凉的药液发挥了作用,火辣辣得已有些麻木的四只小爪似乎真的不痛了。颜千澜总算不再扑腾水花,也不吭声了,乖乖任由宁婧搓洗、擦身、梳开打结的毛发。

沐浴后的颜千澜,仿佛一个蓬松的毛球,皓白若雪,毛发柔软,一捊过去,手感好得不得了。

宁婧将他放到了木桌上,握着他的小爪,认认真真地在划伤处涂了一层凝白清凉的药膏,又用最软的纱布条将它们裹了起来,以免颜千澜忍不住动物本性,半夜去舔,那样伤口就难长好了。

颜千澜毕竟还年幼,精力不济,被宁婧折腾来折腾去,早已犯困。大功告成后,宁婧将他抱进了放在自己枕畔的临时小窝里——一个圆形的小藤筐,里面铺了几件干净的衣服。颜千澜一躺进去,自己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小屁股朝外,大尾巴盖住了小爪,很快,就沉沉地坠入梦乡了。

可算结束了。宁婧伸了个懒腰,吁了口气,轻手轻脚地退出了房间。洗漱过后,她拭干了湿发,吹熄蜡烛,钻进了被窝里。

然而熄灯后还是有点儿睡不着。过往的夜阑人静之时,房间静得落针可闻,除了自己的呼吸声和心跳声就什么都听不见了。今晚,枕畔多出了一个活物。那细弱的呼吸声若有似无地传入耳中,不大,却让她的睡意迟迟不来。

索性睡不着,宁婧翻了个身,支着腮望着夜色中的小狐,想着未来的事。

无灵之物若想成精,必须靠自己修炼出内丹——这玩意儿可以储存和运转灵力,会随着年岁增长、道行加深而变大,重要的程度堪比人类的心脏。而父母就是妖怪的妖二代,在还没出生时,内丹就已在他们腹中成型,可以说是赢在了起跑线上。

颜千澜之所以几天几夜不吃不喝也不死,便是因为他的内丹里拥有从娘胎带出的一点儿妖力,维持着他的生命。

当然,这颗内丹如今大约只有玻璃珠子那么大。而且灵力空虚,若内丹是一个水池,灵力为水,那么颜千澜此时的灵力根本填不满池底,充其量就是一个水洼。

若是强行灌入浩瀚的妖力,超出了此时的内丹可以承受的限度,反而会造成危险。换言之,揠苗助长是行不通的。这就是母狐没有将自己的灵力留给颜千澜以“催熟”他的原因了。

如果想变得跟那些呼风唤雨、移山填海的大妖一样厉害,还是要靠自己努力修炼。除此以外,还有一样东西很重要,那就是机缘。

——在洪荒时期,大妖之所以扎堆出现,并非偶然,而是因为他们赶上了一个天地灵气喷涌、魑魅魍魉瘴气最为浓郁的时代。所以说,机缘这种东西,是可遇不可求的,此处暂且不细表。

妖的寿命很长,若是道行深厚,甚至可以延缓至长生不死的程度。不过,他们的成长期不会成比例延长。不论是什么类别的妖怪,成长期都会浓缩在刚出生的几年之内,心智也会随着每一次的化形而成倍跨越、增长,十分不可思议。

一岁时,颜千澜即会迎来第一次化形。这是妖怪最基本的自保能力。满打满算,也就还剩六个月时间了。

化人以后,他便可以自主修习妖力,运转至内丹处充盈起来,长时间地维持着人形,强大己身。直到三次化形结束,完全成年,从此进入平稳强大、漫长无比的成年期。

宁婧估计,她和颜千澜,也就是这一两年的缘分了,短的话就是半年。

毕竟,妖怪的天性无法彻底改变,就像人类排斥畏惧妖怪一样,妖怪也不见得喜欢生活在人堆里。长大后的颜千澜,在有得选择的情况下,大概也是不愿意与她一个人类挤在一起生活的。

那个时候,就是他们分道扬镳的节点了。

宁婧困意上涌,不知不觉慢慢合上了眼。

……

颜千澜的这副让人担心的生无可恋的绝食状态,持续了好几日,才终于缓过劲儿来,睁开了乌润的眼,咽下了肉丝粥。宁婧受挫多天,见此一幕,如释重负,眉开眼笑。

颜千澜开始进食,仿佛是一切向好发展的预兆。过后的半月,他小爪上的划伤也在宁婧的护养下愈合了。

其实妖怪的复原能力是很好的。若颜千澜是成年的妖怪,这一丁点儿跟头发丝差不多大的划伤,就跟挠痒痒一样,根本无足挂齿,也无须人为干预。坏就坏在,他现在是幼崽,复原能力可不怎么样。

伤口长合时很痒。所以,宁婧每次给他涂药后,都会用纱布将那四只软乎乎的爪子包裹起来,以防他舔伤口。知道宁婧在为自己治伤,每次换药时,颜千澜都很是乖巧。

……

一眨眼,两个月的时光就过去了。

在与宁婧朝夕共处之中,小家伙逐渐恢复了开朗,不仅极为粘人,狐狸的顽劣捣蛋天性,似乎也渐渐浮出了水面。

无怪乎宁婧会看走眼,之前颜千澜太小了,每日用于睡觉的时间占了大头,压根儿没那么多精力去作天作地。两个月后的今天,他的狐形大了一圈,精力也明显充沛了起来。

宁婧忍俊不禁,想到他是山野长大的狐狸,虽说她有意让他收敛野性、学会与人相处,但也没必要把所有的活泼天性都拘束了。故而,下一次进山采药时,她就带上了颜千澜。

一听到要带他出去玩儿,颜千澜眼睛一亮,高兴得上蹿下跳,不断拱她的心口,发出了撒娇的叫声。

去程时,他会蹲在宁婧的肩上,白尾巴一甩一甩,好奇地打量周围的风景。回程时玩得累了,他就会爬到宁婧背着的采药藤框的草药堆上,懒洋洋地晒太阳,或是直接呼呼大睡,小短腿毫不知羞地张得大开,露出了中间的小玩意儿,粉色的长了稀疏的雪白绒毛的小肚皮一起一落,别提多放松、多惬意了。

就连去前头的药庐看治病人时,宁婧也将他带上了。颜千澜虽说有点调皮,但总体还是很听她的话的,并没有在她忙碌时捣乱,大多数时候都坐在她的案几上,看她磨墨写药方。有时还会躺在光滑的木桌上,伸出小短腿在半空抓挠,滚啊滚的,最后滚到宁婧手边,抓住宁婧的手指啃咬——在狐窝里,他和他的兄弟便是这样表达对彼此的亲昵之情的。

然而,宁婧身上没有打滑的狐毛,被小尖牙啃啊啃,便会有种又痒又痛的感觉。所以每次都会把手指抽回来,弹一下还意犹未尽的颜千澜的鼻头。几次过后,颜千澜仿佛知道了她不喜欢自己这么做了,慢慢就不再咬她了。

来看病或买药的人们自然也看到了宁婧养的狐狸。总不能把颜千澜藏一辈子,故而宁婧早就想好了一套说辞,逢人询问,就说这是她从集市买回来的普通小狐。

不过,“颜千澜”这个名字,连名带姓一应俱全,一听就是人名。别人给宠物取名,大多都是叠字爱称,哪里会取这种名字。为免惹人怀疑,宁婧灵机一动,给颜千澜取了一个昵称——球球。

原因嘛,也很简单——颜千澜的白狐形态,活脱脱就是一个白色绒毛球。取这样的小名,岂不是正好合适?

时至冬月,一个午后,宁婧如常坐在药堂的木桌之后,低头撰写药方,膝上还抱着一团睡得香甜的狐狸。

药庐的门上挂着的挡风竹帘挂着薄薄的冰霜雪片。时不时被吹得微微扬起,轻轻打在了门框上,吹入一两缕霜雪之意的寒风。

——偃春位于菖州与泙州交界的江南地带,河流众多,湖泊星罗棋布,气候温暖,极少下雪。今年倒是罕见,冬月初二的清晨,宁婧推开门,便发现院子的泥上里结了一层薄薄的白霜。当夜,大雪纷至,覆盖了一切。

一夜过后,偃春仿若成了一幅出尘的水墨图卷,银装素裹,堆银彻玉,美不胜收。

从那之后,已经过了十多日。积雪渐厚。看这架势,不到明年农历春节过后,天气是不会回暖的了。

天气冷了,出门的人也少了,药庐却还是要继续经营。宁婧在药堂里烧了两个火炉,一个放在门边,一个放在桌底下,挂起了门帘,挡住风雪的肆虐,室内温暖了很多。

她原本还担心颜千澜会适应不了这样的天气。结果却发现,从秋冬以来,颜千澜的毛量似乎增厚了很多,雪天也完全没在怕的。

反倒是她自己,本身就是每逢冬季便手脚冰凉的体质,冬天时又久坐不动,再厚的手套和鞋袜,也捂不住温度的流失。没想到今年,颜千澜恰好派上了用场——他本来就爱粘人,天冷后,宁婧穿了冬装,身上变得更软了,他总喜欢蜷成一团躺在她膝上睡觉。蓬松的大尾巴一盖,正好可以给她捂手。

此刻,药堂中的两个火炉烤得自己口唇发干,宁婧打了个呵欠,搁下了毛笔,拿起了烧在小泥炉上的茶壶,给自己倒了杯茶。看到膝上的颜千澜睡得正香甜,她不由自主就把原本就轻的动静放得更轻了,不忍把他吵醒。

就在这时,颜千澜仿佛听见了什么动静,忽然睁开了眼,立了起来。

下一瞬,大门的竹帘忽然被人掀开了。一个身披禾秆草雪衣的男子从帘下钻了进来,鞋面沾着湿润的雪碎,踩在地板上咯吱咯吱的,蓑帽下露出了一张黝黑老实的面孔:“宁姑娘。”

这人名唤冯元,是一位武夫子,冬月初才在偃春落脚。他年迈的娘亲经不住路途颠簸,来偃春后就病倒了。经过邻里的指引,找到了药庐,在这儿调养了一段时日,身体就好转了,还更胜从前。冯元母子又惊又喜,皆对宁婧感激不已。尤其是冯元,见她容貌美丽,医术了得,又还没有说亲,独自打理药庐,想必婚后一定会是个贤内助,便暗暗动了心,三头两日便借故来药庐送东西,献殷勤。

但并不是每次都那么幸运能遇到宁婧。因为她隔段时间就会出去采药,即使在药庐里,也经常有其他人在,宁婧忙碌起来,根本没时间搭理他,冯元只能悻悻离开。

今日大雪,除非是急病发作,否则,应该是没有闲杂人等会冒雪去药庐的。冯元就提上了娘亲炖的一盅汤找来了。果然,药庐里空空荡荡,只有宁婧一个人在。

冯元心中一喜,上前来和她寒暄,两只眼睛却一眨不眨地盯着她。

浑然不觉,坐在宁婧的腿上的颜千澜也不睡了,微微眯起了眼睛,目光不善地睨着他。

宁婧又岂会不知他三番二次跑来这里是什么心思,然而她对冯元,是真的没有那方面的兴趣。应该说,冯元完全不是她喜欢的类型。一想象出自己和他拜堂成亲、喝交杯酒、生儿育女的情景,她就一头黑线,鸡皮疙瘩都要冒出来了。

之前就表达过婉拒的意思,也将他送来的礼物返还了,结果他却似乎完全感觉不到挫败,依然三头两天来找她。

或许话还是要说得更明白一点,宁婧把颜千澜抱到了桌上,自己也站了起来:“冯公子,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只是……”

“宁姑娘!”冯元止住了她的话头,从怀里取出了小汤盅,呵着白气,笑眯眯道:“这是我娘亲手炖的竹丝鸡汤,我特意带来给你的。天儿这么冷,喝点汤水暖暖身比较好,我娘也想你尝尝她的手艺。”

一盅汤确实不是什么贵重的礼物。而且他这话说得,仿佛不接受就是辜负了老人家的心意。宁婧略一迟疑,冯元已不由分说地将汤盅往放到了她的桌面上。汤盅压到了宣纸的一角,留下一个半圆的水痕。

余光忽然瞥见了一道影子扑来,冯元忙缩回了手,却还是来不及,手背一阵火辣辣的。定睛一看,原来是宁婧养的那只白狐跳到了桌子上,抓了他一把。

被他一看,这白狐还分毫不惧,冲他凶悍地龇牙炸毛,喉咙里发出了低低的威胁声,前爪的指甲全都伸了出来,在不安分地刨着桌面,似乎还想扑上去再来一下。

在早些时日,颜千澜还只是一团轮廓不甚清晰的圆滚滚毛团,如今已显露出了更明显的狐狸特征,身形优美,尾巴蓬松,护心毛柔软,杏仁似的大眼睛微微上扬。即便是此刻双眸冒火,做出了挑衅攻击的姿势,也并不狰狞,只让人觉得漂亮神气。

宁婧一惊,连忙制止道:“球球,不能抓人!”

颜千澜被她一喝,忿忿地落下了跃跃欲试的前爪,满脸都是不服气。

“冯公子,真对不起。”宁婧忙跟冯元道歉:“你把伤口给我看看吧。”

冯元立刻大度地说:“没事,没事,这点划伤不算什么,小动物调皮也很正常。”

宁婧摇头:“冯公子,你有所不知,野生小兽也许会带有你看不见的脏污之物,被它们抓伤后,若不及时清洗和上药,后患无穷。”

颜千澜本就悻悻然,此刻听到她居然跟眼前这个讨厌的外人说自己的身上脏,在难以置信中,陡然升起了一种夹着深深委屈的恼怒。

“好,那就劳烦宁姑娘了。”冯元笑得好像自己捡了大便宜,忙不迭坐了下来:“其实我娘亲的手艺不错,你喝完这盅汤,下回我再带点别的给你。”

他话音刚落,一阵清脆的碎裂声便在空气中炸开了。好端端放在桌子上的瓷汤盅竟被颜千澜推到了地上,摔了个四分五裂,香喷喷的汤汁四处流动,还冒着袅袅的烟气。

冯元惊呆了,他才提起汤盅,这明显对自己有敌意的狐狸,就立刻把汤盅弄翻了,简直就像会听人话一样……一丝快得捕捉不住的怪异在他的心底掠过,却来不及往深处想,便被宁婧站起的动作打断了。

宁婧站了起来,沉了脸色,语气明显比方才严厉了很多:“球球,你这是做什么?!”

颜千澜的背影僵了僵,回过头,又气愤又哀怨地望了她一眼,便像一道旋风般跃下了起,负气地跳了出去,一下子就不见影子了。

……

黄昏,天空下起了小雪。偃春的天色暗得很快。荒僻的竹林就更加安静,仿佛都能听见雪絮絮擦过叶片的声音。

在竹林中,溪流上游的一座小亭里。黑暗之中,蹲坐着了一个小小的身影,尖尖的耳朵耷拉着,总是左右甩动的尾巴也垂了下去。他实在太矮了,在积雪厚的地方跑动时,身上的白毛都沾了雪水。不一会儿,就已经凝了一层薄霜。

在昏黑的林间小路上,一盏明亮的兔子灯在夜色中飘摇,引领着一抹熟悉的身影,翩然来到了颜千澜的身后。

宁婧提着灯,在亭子旁蹲了下来,看到黑暗里的这只背对着她,不肯回头的湿漉漉的小家伙,有气也生不起来了,无奈道:“球球,如果我不来找你,或者我找不到你,你就打算一直在这里坐到天荒地老了么?”

这座亭子,是宁婧采药必经之路的一个歇脚点。颜千澜逃出了屋子,四处都陌生至极,也无处可去。除了这里,也没别的地方可以去了。果不其然,这小家伙就在这里坐着。

听见她的声音,颜千澜似乎想回头,又强行忍住,端着小脾气。

宁婧又好气又好笑,伸出手,将他转了过来,摸了摸他冰凉的小爪子,有点儿心疼,将他裹到了自己带来的一件厚衣裳里:“球球,你知道我为什么冲你生气吗?”

颜千澜眼眸有点儿闪烁,悄悄窥探她的脸色。

宁婧自顾自地说:“你捣蛋抓伤了无辜的人,自然是其中一个原因。我对冯元无意,可不代表我希望他被你抓伤。你忘记我教过你的事吗?在别人没有伤害你的时候,你也不可以去攻击他人,尤其是与你无冤无仇的无辜之人。万事全凭自己的心情好坏来行事,和那些恣意妄为、逞凶斗狠的恶妖有什么不同?”

凡是为祸四方、闹得人间不得安宁的妖怪,大多都是因为自小未曾受过管束,才会养出那种无法无天、凶残粗野的性子。即使修炼出了逼真的人形,本质也还是茹毛饮血、视生命为草芥、视道德戒律为泥尘的野兽。

颜千澜顽皮是顽皮,天性却非大奸大恶之妖。宁婧不希望他会变成那样的妖怪,自然一有不对劲的苗头,就要让他改过。

颜千澜闷闷不乐,蔫蔫地听着她的教训。

宁婧顿了顿,拾起了兔子灯,续道:“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我担心你。”

颜千澜的心瓣仿佛被捏了捏,抬起了圆溜溜的眼,看她。眼中仿佛重新出现了亮光。

“你可别忘记,这里是偃春。你如今还是狐形,今天的表现,却仿佛完全能理解人类的话语。再绝顶聪明的普通狐狸也做不到这一点。冯元必然也会察觉到不对,但好在,他没有修习过天师道,所以应该不会深想。”宁婧抱着他,一边轻言细语,一边步行在了雪地中,朝着他们的家走去:“万一看到这一幕的是一位天师,你狐妖的身份,决计是瞒不住他的眼睛的。人类遇到妖怪,灭绝、驱逐皆有之。若你继续这样下去,也许会被收妖天师围攻,我既留你不得,也护不住你。球球,现在你懂我为什么生气了吗?”

颜千澜鼻子缩了缩,用力地在她的怀里拱了拱,示意自己知道了。

其实,负气跑出药庐,孤零零地蹲坐在亭子里,等了半天都见不到她出现时,他已经有了一点儿后悔。心想着是不是自己跑得太远了,她找不到自己了,自己是不是该找一个更容易被发现的地方坐着。或者是更坏的情况,她连找都没有出来找,借机就不想要他了……

明明是自己跑掉的,他乌云罩顶的心头,却飘起了一种即将被抛弃的凄惶感。

直到那抹温暖的火光出现在竹林里。方才被她呵斥的委屈,便已经彻底瓦解成了泥尘了。哪怕此刻她在责备自己,心里也酸酸甜甜,欢喜得很。

回到药庐时,冯元已经不见了踪影。地上的碎裂的汤盅和汤水都被收拾掉了。

颜千澜悄悄扒着宁婧的衣服,探出了一只眼睛,有点儿心虚地瞄了一眼地上。

“看什么呢,想看你干的好事吗?”宁婧捕捉到了他这个动作,伸手恨恨地掐了掐他的脸蛋:“我已经收拾掉了,还赔了人家一个汤盅!”

虽说冯元使劲说不要,宁婧却一再坚持。饶是再愚笨的人,看她态度如此,也该会明白她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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