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不太记得,为什么那天最后是在卡洛琳那里过夜的。甜点、咖啡因、酒精以及足够一个月的紧张和刺激,让我们有些兴奋过头,甚至有点醉意。幸好,这个时候我们不必做什么生死攸关的决定。我原本要她到我那里,好把钱分一分,但是她宁愿留在市区,因为第二天一早有顾客要带一只大型的雪纳瑞或是别的什么狗东西到她店里。我们在西端大道叫不到出租车,就走到百老汇大街。最后我们搭出租车来到西村,到了那里出租车司机不但自己找不到阿伯港,甚至照着卡洛琳描述的方向也找不到。我们只好作罢,下车走了几条街。到了卡洛琳那儿,我们把夏加尔的石版画从我的手提箱里拿出来,试着挂在靠着柳条椅的那一面墙壁上——这也是我跟她回家的原因之一,那幅画放在我的手提包里安全多了。画挂在墙上很好看,但是画框的颜色不对,于是她决定换了框之后再挂上。我数钱的时候,她又给自己倒了一杯睡前酒。我把她应得的部分给她,她挥挥手上的钞票,轻声对着钱吹口哨。“一个晚上就赚到这么多,实在不赖,我知道就偷窃来说,这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数目,但是对一个平日靠为狗美容讨生活的人来说,你知道我要洗多少条笨狗才能赚到这么多吗?”

“很多很多。”

“你可以这么说。嘿,你还欠我钱,还是连夏加尔那张版画你也要和我算?”

“当然不是。”

“但只给了我一千二,还少五十。我不是小气,但是——”

“你忘了我们的费用。”

“什么费用?出租车钱吗?去的时候你付钱,回来的时候我付,还有什么费用?”

“斯宾诺莎的《伦理学》。”

“我还真以为那是你从一堆旧书里翻出来的。你认为那本书应该值那么多钱,要和我分摊?也行。但是——”

“那本书是我花一百美元在五十七街的巴特费尔德买的,不用交营业税,因为我也是书商,可以再卖。”

她睁大眼睛看着我。“那本书花了你一百美元?”

“当然,怎么了?这价钱很正常啊。”

“但是你跟埃博尔说——”

“那本书是无意中发现的,几乎没花钱。我想他相信我的话,而且我也认为就因为那本书,那对耳环和那块手表为我们多带来五百美元的财富。那本书使他不得不大方些。”

“有这种事?对这行我实在不太懂。”她说。

“没有人真的精通。”

“哪个贼会想到要买礼物收买销赃人?”

“哪个人听说过收购赃物的人会引用斯宾诺莎的话?”

“说的也是。你真的不要来一杯睡前酒?”

“不要。”

“你事先就知道那枚镍币那么值钱吗?”

“知道一点。”

“到埃博尔家的路上,你还装作若无其事。我是真的不知道那枚镍币那么值钱。”

“我只是外表看起来若无其事。”

“是吗?”她把头歪向一边,斜眼看着我,“我很高兴我们没各拿一万块了事。为什么不冒点风险呢?我又没有弟弟要开刀急着用钱。你想他需要多久才能把那枚镍币脱手?”

“很难说,也许一天,也许半年。电话迟早会响,他会告诉我们中大奖了。”

“但愿如此。”

她把一个哈欠忍了回去。“原本我以为今晚会有心情好好庆祝一下的,但是事情还没完全结束,对吧?这样也好,现在我也没什么力气庆祝了,而且明天一早我一定会宿醉头痛。”

“宿醉?”

“因为那些甜点。”

“那些甜点会让你宿醉不舒服?”

“除了那些还会有什么。”她从沙发上抱起一只猫,把它放到地板上,“抱歉了,小子。妈妈要睡觉了。”她对猫说。

“你真的不睡你的床,卡洛琳?”

“你要怎么睡沙发?我得先把你对折,你才睡得进去。”

“我只是不想鸠占鹊巢。”

“每次你在我这里过夜,我们都得为这个讨论一次。哪一天我就真的让你睡一次沙发,保证你会后悔。”

最后仍旧是我睡床她睡沙发。我穿着内衣裤上床,她穿着睡袍。尤比陪她睡沙发,另外那只缅甸猫阿齐刚开始不累,仍然沿着墙壁绕,就好像牧场的主人在巡察篱笆,绕了几圈之后它也跳上床依偎在我旁边,开始发出呜呜的叫声。

卡洛琳喝的大概是我的三倍,所以不必花什么时间入睡,几分钟之后她的呼吸声告诉我她已经睡着了,再过几分钟她开始轻声地打呼。

我睁着眼睛躺在床上,后脑勺枕着手臂,把整个晚上发生的事在脑子里又转了一遍。不管埃博尔要花多少时间才能把那枚镍币卖掉,我们究竟会得到多少?夜盗科尔卡农家的行动已经结束了,而且我们全身而退,没有留下痕迹。没想到在我们之前已经有人先洗劫了那里,就因为这样我们可以洗刷嫌疑。所有的赃物都脱手了,除了那幅不起眼的夏加尔石版画,在那片混乱当中也许他们根本不会注意到,就算注意到又怎么样?那不过是二百五十幅中的一幅,再说谁会到卡洛琳这里来找?

第二天醒来,我还是把画放到柜子里。我起床的时候已是九点半,卡洛琳早已吃完早餐、喂过猫,出门上工了。我给自己煮了一杯咖啡,吃了面包,把手提箱放进柜子和夏加尔的石版画放在一起。我不想把吃饭的家伙带到书店。早上太阳普照,空气清新,我决定步行到书店,不去挤地铁。当然也可以跑步去,我脚上本来就穿着慢跑鞋。但是我为什么要糟蹋一个美丽的早晨呢?我轻快地散着步,大口呼吸新鲜空气,悠闲地摆动双手,有时甚至发现自己口哨都吹走调了。

十点十五分左右我开了店门,二十分钟之后来了第一个客人,一个叼着烟斗的大胡子,买了几册英国历史书。然后我又卖了几本架子上的廉价书,接下来店里慢慢变得冷清,我拿起昨天没看完的书继续看。斯宾塞仍然在想办法折磨自己,现在他正躺在运动器材的长板上举重练胸肌。我不知道那东西叫什么,反正就是那种可以用来练全身肌肉的综合运动器械。

十一点左右,有两个四十几岁的男人走进店里,身上穿着深色西装,脚上是笨重的鞋子。其中一个的络腮胡应该再推高一点,他走在另一个的后面,而那一个一看就知道是假装在翻诗集。

我钱包里有从埃博尔那里得来的一千三百美元,再加上我平常随身带到店里,准备万一有人勒索应急用的一千美元。我希望店内抽屉里的钱就能打发他们,也希望那个留络腮胡的家伙外套下面鼓鼓的东西不是手枪——就算是,也千万不是要用来对付我的。我暗暗向圣约翰祷告,它是书商的守护神,它的画像在利泽尔先生经营书店的时候就挂在店里了。现在向圣狄司马斯祷告也没用,我是在卖书而不是在偷窃。

除了等之外我什么也不能做,他们也没让我久候。那个留络腮胡的从后面走到前面,另外那一个手上还拿着罗伯特·塞维斯的诗集。我可以想象出他们其中一个对着我开枪,另一个朗诵《山姆·迈吉的火葬》的场面。

他们同时到达柜台。那个塞维斯迷先开口说话:“罗登巴尔?伯纳德·罗登巴尔?”

我没有否认。

“最好拿上外套跟我们走,我们想和你谈谈。”

“感谢老天!”我松了一口气。

你一定和我一样,猜到他们不是要抢劫,他们是警察。虽然偶尔警察也会抢劫,但是他们很少用枪口对着你,我也很不喜欢看到枪口。

“他很高兴见到我们。”那个留络腮胡的说。

另外那一个点头。“也许是解除了心理负担。”

“当然。也许他整个晚上被罪恶感折磨,现在只想招供。”

“没错,菲尔,他只是个不入流的小偷,现在他麻烦大了。看看他那副惨白的样子就可以猜到,他一定是和哪个暴力犯一起作案的。”

“你说得对,丹恩。唉,交友不慎。”

“这种事常有,现在他大概内心充满了悔恨。他会把同伙供出来,将罪行都推到同伙身上,然后坐在证人席上指证。这样他的罪行就会减轻。好的律师加上合作的态度,我敢打赌,三年之后他又可以在街上逛了。”

“不用赌,菲尔,三年,最多四年。把店关了吧,伯尼,我们载你进城。”

一团迷雾终于渐渐散开。我真的松了一口气,还好不是抢劫。花了一两分钟我才明白,我被捕了。虽然这也不是什么愉快的事。他们俩在我面前一唱一和,完全无视我的存在,我显然成了菲尔和丹恩脱口秀消遣取乐的对象(菲尔是那个留络腮胡的,丹恩是那个爱好诗集的)。根据他们的脚本,听到他们的对话我的双脚应该发抖。

好吧,这招算是管用。

“到底什么事?”我好不容易开口问道。

“有人想跟你谈谈。”丹恩说。

“关于什么?”

“关于你昨天晚上在第十八街的那次小小夜访,你没有事先通知主人。”菲尔说。

该死!我心里想,怎么这么快就找上门了。我的胃在翻搅,真是令人沮丧。如果有人控告你犯了一项罪行,而这的确是你犯的,你根本没有理由义愤填膺。

“跟我们走吧。”丹恩说着放下手上的诗集。我在心里暗自希望,他就姓麦格鲁,而菲尔现在就对着他开枪。

我刚开张就要关门。“我被捕了吗?”我问。

“你想被捕吗?”

“不太想。”

“如果你主动跟我们走,我们也不需要逮捕你。”

听起来很合理。菲尔帮我把外面廉价书的架子搬进店里,所以我猜丹恩的职位比他高。我锁上门,并且拉下铁门。如我所料,他们又在旁边说笑话他们说做贼的也锁门,还说我不必担心忘了带钥匙之类的。真的很好笑。

他们的车是蓝白条纹的警车。菲尔开车,我和丹恩坐后座。过了几条街之后我问:“我到底犯了什么罪?”

“好像你真的不知道似的。”

“是啊,好像我不知道似的,但确实如此,我真的不知道。你们要以什么罪名控告我?”

“他现在可镇静了,”丹恩对菲尔说,“表现得非常职业。刚才还那么紧张,但是现在很冷静。”他转过来对我说,“没有什么控告,哪来的控告?我们又没有逮捕你。”

“如果你们真的要逮捕我,要以什么罪名?”

“只是假设性的?”

“嗯。”

“一级窃盗和一级谋杀。”他摇摇头,“你这个可怜的家伙,大概从来没有杀过人吧?”

劳伦斯·布洛克作品《研究斯宾诺莎的贼》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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