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欧洲人的风度,”波莫伦斯太太说,“总是面带微笑,会和你聊一两句。他怕热,有时候看他走路的样子就知道他脚痛,但是你绝不会听到他抱怨,不像我认识的一些人。”

我在随身笔记本上写下“非常绅士”,“从不抱怨”。抬头看的时候,我正好看到波莫伦斯太太在偷偷地瞄我。她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我,这似乎快让她发狂。我显然是诚恳的布鲁克林牧师,杰西卡·加兰德先前已经打电话告诉她,我会来为埃博尔·克罗的颂词收集一些他的生平资料。她没有想到我就是“斯蒂廷纳的儿子”,昨天才和她一同搭电梯下楼。但是如果我是圆石丘的雷福伦特·罗登巴尔,为什么看起来这么眼熟?

我们坐在厚承的椅子上,她小小的公寓里塞满了家具,而且到处摆着孙子的照片和一些小雕像。大概有二十分钟她都在赞扬死者和数落生者,大楼里其他的邻居一一被她毁谤了一番。

她孤单地活着,真的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她的老公摩尔现在正在天堂的成衣厂辛勤地当裁缝。

我谢绝了第二杯咖啡。我起身要走的时候,已经八点半了。“谢谢你的帮忙,”我真心向她道谢,“希望在追悼式上能见到你。”

她陪我走到门口,向我保证她一定会到。“我很想听听你是不是会用到我告诉你的话。”她说,“上面的锁也要开。对,就是这样。你知道吗,你让我想起一个人。”

“斯蒂廷纳的儿子?”

“你认识他?”

我摇头。“已经不止一个人告诉我,我们长得很像。”

我走出来之后,她把门关好又上了锁。我沿着走道来到埃博尔的门口,挑开自动锁,走进他的公寓。里面的东西就像我走的时候一样,当然现在暗了一些,因为没有白天的光线从窗外照进来。

我打开电灯,平常如果没有拉上窗帘,我一定不会这么做,但是靠路的这一面,离得最近的房子也在河的对岸,谁会看得到我?

我四处翻看了一下,而不是像前一天那样全面大搜查。我查看了一下卧室的衣橱,又看了一次雪茄盒,然后又翻了书架,不是想找什么,只是想找书看。

现在我只想看那本罗伯特·帕克的小说,我想知道斯宾塞这老家伙又干了什么事,他跑步显然不需矫正鞋垫,举重也不会得疝气。但是要在这里找一本轻松的小说似乎要比发现一枚V鎳币还难,其他看起来好像很有趣的书对我来说也不怎么有趣,因为我看不懂德语,法语或是拉丁语。

最后我决定看看叔本华的《悲观主义研究》,悲观这东西在我心里一点也没有。那是一本便宜的版本,埃博尔或先前的主人在上面画了很多线,而且看到感动处还在书的空白处上画了一些零星的惊叹号。

“如果一个人开始去恨他所遇到的所有可恶之人,那他就没有力气去做其他的事。但是如果他轻蔑这些人,他可以毫不费力。”

我喜欢这些句子,叔本华的东西只要一点点就可以让你想半天。我很想放点音乐来听,但是现在开灯就已经够危险了。

现在如果来一杯陈年的法国白兰地一定不错,可我还是选择了牛奶。十点左右,我把客厅的灯关掉,然后走到卧室脱掉外衣。

他的床很整齐。我在想,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天早上,起床后一定是自己把床整理好的。

我把床边的闹钟定在两点半,然后爬进被子里,关掉床头灯睡着了。

闹钟把我从睡梦中吵醒,我不太记得梦见什么了,好像是我到哪里闯空门,闹钟的铃声到了梦里竟然变成了警铃声。在梦里我拼命想把警铃按掉,最后终于从梦里挣脱,把真正的闹钟关掉,这时闹钟已经响了好半天了。

太好了。我在黑暗中坐了几分钟,仔细聆听外面的动静,希望没人注意到这个吵闹声,我想甚至没有人听到。这些老大楼里的隔音设备很好,我确定没有听到任何声音,又坐了一会儿后开灯穷上衣服。

这次我没穿黑色的皮鞋。我穿上彪马鞋,又戴上手套。

我走出埃博尔的公寓,顺手把门闩的按钮按上,这样弹簧锁在我关上门之后就不会锁上。我沿着走道经过电梯走向楼梯间,然后下了七层楼到4B。

门缝底下没有光,里面也没有声音,门上只有一把锁,你可以轻易地把它卸下来,拿到马戏团当棉花糖卖。我进了门。

十分钟之后我就出来了,再度把门锁上,又爬了七层楼回到埃博尔的公寓,轻松地开门、关门、锁门。我脱下彪马鞋和身上的衣服,这次把床边的闹钟定在七点,然后又回到床上。刚开始我睡不着,于是起床在衣橱里找到了一件浴袍穿。我突然发觉我平常吃得不够多,于是走到厨房把剩下的黑森林蛋糕吃完,顺便喝掉那一瓶牛奶,然后才回到床上睡觉。

闹钟响之前我就已经醒来了,很快地冲了澡,找到一把安全的刮胡刀刮胡子。在这屋子里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自己滑进了一个老朋友刚刚放弃的生活,但是我没让自己想太多。我泡了一杯速溶咖啡,喝完咖啡后。穿上衣服,然后又穿上那双皮鞋,把彪马鞋塞进手提箱,连带我昨天找到的一本书。

电梯里的服务员和门口的警卫看都没看我一眼,他们先前虽然没见过我,但是现在是早上一般人的活动时间,在这幢陈旧的大楼里总会有房客——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偶尔让陌生人过夜,然后在大清早把人赶走。

玛丽琳·马尔盖特工作的美容院在第九大道与二十四街以北,隔壁有一家叫切尔西康芒斯的餐馆。美容院的门当然是关着的,就像我的书店,外面是一扇铁门,门上吊了一把挂锁。我站在门口,就在众目睽睽之下用弹簧片把锁挑开。

没有人注意我。天气不错,看来会是美好的一天。我穿着正式,而且看起来显然值得尊敬,看到我的人一定会以为我用的是普通的钥匙。

开门也没费什么工夫,虽然多花了一点时间,但也不是特别困难。

我打开门,警报器开始响。

这种事不管在现实中还是梦境里都会发生。昨天下午我来找玛丽琳·马尔盖特的时候就注意到了。我已经四处看过,知道开关就在第一把椅子附近的墙上。我进了店里之后就直接走到开关前,把刺耳的警报器关掉。

没什么影响,这附近的邻居一定已经习惯了:店主只要打开店门警报器就会响,除非是三更半夜或是响太久没人管,他们才会打电话报警,除此之外他们只会当它是正常现象而不会多管闲事。

再说哪个白痴会去偷美容院?

偷这一家只花了半个多小时。我离开的时候,里面的东西还是保持原状,唯一的例外是警报器,我没有再打开,免得我出门的时候它又响。抽屉里的钱我没拿,里面只有几卷硬币和一些小额钞票。

那把玛丽琳用来指着我的枪我也没拿,她果然把枪放回老板的抽屉了,我让它就留在原处。

我把手摸过的地方擦干净,橡胶手套跟我的服装太不协调。出来之后我锁上门,拉下铁门,把锁再挂回去。

卡洛琳的电话没有人接,我想打电话给丹妮丝,想想又箅了。我沿着第二十三街走,经过切尔西旅馆,旅馆外面的牌子上不是小儿科、足枓医生的名字,而是一些曾经在这里下榻过的作家的名字——托马斯·沃尔夫、狄兰·托马斯。我在第七大道向右转,走进市区,偶尔会经过教堂,它们崭新的装饰就好像在庆祝这个季节。美丽的清晨,我对自己说,可能找不到比今天更好的一天为埃博尔·克罗举行葬礼了。

当然我提醒自己,今天举行的还不是真正的葬礼,真正的葬礼可能还得等一阵。但是只要今天的追悼式能照我希望的进行,或许能让我的老朋友早点得到安宁,即使是灵魂上的而非肉体上的。我在他的屋子里待了一个晚上,他就是在那间屋子里被杀的,老实说我并没有感觉到他不得安息的灵魂。我不是个敏感的人,有些人对这种事很敏感,如果在客厅可能会感觉到埃博尔的阴影就在身边,就在地毯上哭喊着要复仇。虽然我感觉不到那些东西,但也不敢说它们真的不存在。

我走到第十四街的一家咖啡馆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餐——培根、煎蛋、橙汁、新鲜的烤面包,还有一大壶咖啡。我买了一份星期天的《纽约时报》,把那些没有人会看的部分丢掉,拿着剩下的部分走到华盛顿广场。我坐在一条长椅上,对那些热心地向我兜售东西的年轻人置之不理,他们要卖给我的无非是那些会改变人心情的时髦化学药品。我看报纸,偶尔看看过往的人群。广场上的鸽子、滑稽的灰松鼠、爬单杠的小孩、推着婴儿车的年轻妈妈,玩飞盘的青少年、要钱的乞丐、走路摇摇晃晃的醉汉,下棋的人、在一旁边观棋并摇头咋舌的人,以及那些无视禁止标志、随处遛狗让狗随地大小便的人。毒贩叫卖着货品,就和卖热狗、冰激凌、意大利冰品、氢气球和素食点心的小贩一样。我一眼看到了我心爱的小贩——一个黑人,他在卖一种很大个、黄色、全身毛茸茸、嘴巴是橘色的鸭子,那是我见过的最蠢的东西,但就是有人在买,我实在想不出来为什么。

我从公园走去搭乘地铁,一点半左右到了圆石丘,二十分钟之后到了救世主教堂。我见到了杰西卡·加兰德和她的同居男友,他叫克莱·梅里曼,是个手长脚长的家伙,全身上下只有骨头,笑的时候只看到他的两排牙齿。我告诉他们我的计划,他似乎有点跟不上,但杰西卡马上就明白了,她毕竟是埃博尔的外孙女,不是吗?

我看了一下追悼式的场地后,告诉她要怎么安排座位——我假设他们不会一进来就抢位子。然后我要她和克莱去迎接客人,而我自己就到大厅后面一间像是牧师书房的房间等着。

两点半,管风琴的音乐响起,这时客人应该都到了,但是会迟到的人还是会迟到,所以追悼式晚了十分钟才开始。我在牧师的书房里消磨这十分钟,来回踱步,也许就像牧师在布道前的预演。

时间终于到了,我从手提箱里拿出两本书,然后又扣上手提箱,把它留在房间的一个角落。我沿着走廊走到众人聚集的大厅,穿过主厅旁边的通道,登上一个两尺高的台子,在讲桌前站定。

我看着所有的人,深深吸了一口气。

劳伦斯·布洛克作品《研究斯宾诺莎的贼》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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