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踏上归途,西方峡谷如同张开的大口,已将血红的残阳吞食殆尽,黑暗的巨网笼罩住沉沉的大地。

翻最后一道山梁。他突然感觉到身后有非同寻常的喘息声,扭头一看,身后是一对蓝幽幽、阴森森的光——狼,是狼!

神经抽搐,汗毛倒竖,虚汗一身,舌头硬在嘴中,他就差昏厥在地。他生性怯懦得未免可怜,都十五岁的男子汉了,夜间看见皮箱上闪光的铜钉,还蛮横地认定这是怪物的眼睛在邪恶地窥视,抱着妈妈的胳膊,缩成蜗牛状。妈妈不止一次地叹气,说他简直“不可救药”,简直没出息透顶,简直……有时竟达到恼怒的地步,含泪咬牙发狠,说一定要把他一个人扔进深山老林,扔到狼的嘴下边!

妈妈真算得上这世上独一无二、绝顶英明的预言家,可不,今天果真按她的话上来了,狼来了,活生生的,就在他的身后。

瞧他怎么办!

他想扔下粮食袋逃跑,可他立即打消了这种没良心的念头:跟他一起来山乡插队的伙伴们,事实上已整整两天没米下锅了!他忘不了那一对对饥饿、贼一般的眍眼睛偷偷地监视着“牲口总长”赵大叔,见他一走,他们便扑到草秸上,冒着驴踢脚马扫尾的危险,发疯似的地抢着草秸里发了霉的豆子往嘴里填。扔掉粮袋,便是扔掉朋友们的生活,朋友们的希望和生命。他还算人?他似乎看到朋友们翘首迎望他——代表幸福和光明的神灵出现在山巅之上。他有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其他各种各样崇高的感觉。人在粮食在!再说,狼是食肉嗜血的动物,才不稀罕你一袋掺着沙子、瓦砾的高粱米。

他将一辈子的勇敢凝聚起来,发动发软的双腿,继续前进。他走,狼也走;他停,狼也停。狡猾的狼,凶恶的狼,威风凛凛的狼,还等待什么呢?是觉得时机没有成熟,要一直拖到他一丝力气不剩、束手待毙的地步吗?将杀人的刀在人面前晃动了半天还不下手的刽子手,远比突如其来地杀人一刀的刽子手残忍得多!

他想唱歌。唱那“小河里的水清悠悠”吗?不,这号没准儿的歌,唱不好,便是小寡妇上坟,软绵绵,悲戚戚。而野兽需要的正是人的软弱、伤感和绝望。对了,太对了,唱杨子荣那首撼动天地和人心的咏叹调,唱“打虎上山”!可他终于唱不出来——就算能唱出来,这声嘶力竭的喊叫不会反而激怒了那狼提前暴发兽性吗?

“走,它拖我,我也拖它!”十七岁的小鬼,小中学生,居然也有了伟大军事家的伟大战略:持久战、牵着敌人的鼻子敌进我退……然而,他毕竟锻炼不够,渐觉气力不支。开山种地、劈山引水,接踵而来的拼斗志、拼气力的干活,已从他身高一米七九的还没成熟的身体里消耗了相当一部分精力。再加上恐惧、饥肠辘辘、好长一段山路的攀登,他的的确确没有力气了。他迫切需要休整一下,若不然,当那凶恶的野兽扑将过来,他便连最后看一眼这个世界的力量都没有了。他盯着狼,试探着蹲了下来。狼闪到一块光秃秃的岩石后面,只露出那使人毛骨悚然的嘴脸。他可以凭借它的目光看见它锋利得好像在砂轮上磨砺过的牙齿。

胆怯了,月亮?乘人之危,竟钻进了云层,当真不知天下有“羞耻”两字?凉丝丝的山风从峡谷里吹来,吹得枯枝呜呜响,活像一个被遗弃的婴儿在荒野上呜咽,呼唤人们来拯救。乌鸦、山猫和猫头鹰那哀怨的声音,简直是鬼哭,将恐怖的气氛加深了不知多少倍。黑暗浓重得简直要把空气凝固了,一立方米的空间跟一立方米铅一样重!

他似乎感觉到狼由于饥饿、时间的消耗在迅速地加剧它凶残的动机。无论如何,不能再对峙下去。他站起来。山坡越来越陡,像笔直地戳立在地上。这对一个十七岁的城里娃来说,登攀的艰险程度是不言而喻的。而对长年纵横山林的狼来说,那实在是如履平地。显然狼占绝对优势。他在防守,而它却是在进攻。他的心由于过分紧缩,跳动的节奏空前加快。人脑,智能动物的大脑,世界万物最发达的大脑,居然能乱成那样。那琐碎的、光怪陆离的、没有规律和连续性的念头,争先恐后地钻出来:

“很清楚,它是横下心来要吃掉我的!……城市,多么美丽的城市,绿荫如盖,车水马龙,城外是终年流淌的清水河。哈密瓜和羊肉串,烤鸭和冰激凌。那天与隔壁黑豆子比赛,我是一口气吃了十一根半奶油冰棍的冠军!无穷无尽、难以形容的舒适和安逸。……妈妈就那么好!谁说过,天国中,母爱的酒杯总是满满的?是的,恰如其分。火车开动了,妈妈挥着手,呼叫我的名字追赶着,摔倒了,春节回家,发现她额头上已留下一块永恒的紫色的伤疤。生活的纪念!……还有她,十六岁的她,眼珠儿美丽得像晶莹的黑葡萄,为什么总在我眼前呀?你走吧,我才十七岁呢,妈妈知道了,会羞我的,不把我的鼻子刮平了就不是我妈妈……”

“啊——”他惨叫一声,拼命挣扎,可有力的狼爪已死死咬住他的裤管。

他掉过头来,挥舞拳头胡乱打击,却全部打在石头上:原来是讨厌的荆棘钩住了他的裤管。冷汗将衣服粘上瑟瑟发抖的身体。他用血乎乎的手扒掉荆棘,想再往前走,发觉口袋刚才从肩上惊落下来,滚下去了。他定神一看,狼正在用鼻子嗅那口袋。千载难逢、不可多得的一个逃生机会!那聪明的壁虎不就是舍尾迷惑敌人而逃之夭夭的吗?愚直、憨厚的孩子,却眼勾勾地盯着那装着四十斤粗劣高粱米的破麻口袋。“朋友们瞧得起我,才让我到山下背粮食去的。”他怎能负朋友之众望?一群多么够交情的朋友,朝夕相处,患难与共,他在他们中间得到的温暖、智慧、精神、做人的诀窍,比他所给予的要多千倍、万倍、无数倍。

他竟敢斗胆向前走一步,计划大获成功:狼也往后退了一步。“敌退我进”,他到底获得了粮食——那生命运动的燃料!

这可是十足的母狼的喘息声!

母狼比公狼凶残,哺乳的母狼更凶残。乡亲们都说。

凭人类至今还没发现的人的神秘的感应器官,他知道它大大地缩短了与他之间的距离:只五步之遥!他的灵魂颤抖了。可怕,十七岁的孩子到底想到了地狱和死亡。他想活下去!欲望是本能的,更是理智的。若仅仅是本能,那他便是一般性动物,因为动物也求生,哪怕是一头猪。据科学证明,牛在临宰前也流泪,那泪还跟人的泪一样温暖、咸涩。城市,母爱,少女情,固然使他酷爱生命,酷爱人间,但又何止于这“区区小事”?西去列车的窗口,他可怕地看到了那一片片因水土流失而变得贫瘠的土地,那混浊的黄河之水,还有那深深陷进纤夫肌肉的绳索;听说,一家电影制片厂拍摄当年花园口决口百姓逃难的场面,带去若干件褴褛的衣服,一些农民拍拍身上的衣服,笑他们做了一件“往山里背石头”的傻事……是七十年代!祖国穷得让他头疼、心碎,穷得让他渴望重活一千次,好好干一番事业。为此,哥们儿笑他是“野心勃勃”“人小灵魂大”“想捞诺贝尔奖金娶老婆”。笑他的高粱杂交能增产一斤就算不错。他哭着叫着:“增产一斤又怎么样?说不定,一斤高粱米就能决定中国能否进入世界先进行列。数字比什么都重要!”……

“呼——”狼终于扑上来了!

他猛地转过身,一副决斗的架势。狡猾的狼,这次纯属试探。倘若他抱头乱窜或吓瘫在地,它便会立即扑上来将他吃掉。而它的猎获物,却是一副拼命的样子,使得它不能不“三思而行”。又僵持了一会儿,它怏怏退回到原先的距离。真怪,狼的退却,反而加剧了他内心的恐惧。神经长时间的绷紧,是要让人得“恐惧症”的。他企图分散注意力,在心里默默自语:

“每天,当黄昏降临,面对青山,我吹起我的短笛,优美的曲调,使荷锄而归的朋友们抖落掉一天劳动的疲劳。……跟嘉嘉的争论至今还没有结果呢。他说先有鸡后有鸡蛋,我说先有鸡蛋后有鸡。他急了,说我犟得像头公牛。这让人喜欢的大坏蛋!……”

不,不想,越想越是眷恋这个世界。它虽然失去了宁静、规律、节奏,但对他来说,仍然是一曲用电子琴轻轻弹奏的轻音乐,一曲交响乐团奏出的大海浪涛般、雷霆万钧般的雄壮、激昂、严肃的进行曲,仍然是一首诗,一首带着朦胧美的诗,一首令人奋发的、鼓点一般的诗。记不得他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固执地认为,用死来对抗生活的厄运,解脱自己,超离红尘,那是无能的庸人才作出的不英雄的行为,是为世人瞧不起的。这个自以为懂得生活真谛的小家伙,居然忘却了他的三个脚趾在开山时被报销了,居然忘却了十七岁便有了一根根白发……居然忘却了生活给予他的全部烦恼和忧愁、苦闷和悲伤,而在心灵深处产生了顽固不化、摧而不毁的念头:生!生!!生!!!

然而,冷酷的死神已派遣使者——那嗜血成性的狼紧紧地跟踪他!

透明的、醇香的人生美酒,他才品尝几滴?怪谁?怨谁?恨谁?怪罪某一个人,或一群人,难道是十分公平的吗?全体——大家——我们,都要担负责任!况且,他在穷山沟一年得到的东西的确比繁华的都市十六年得到的东西都多。什么是中国,中国是什么,他知道了一点点。十七岁的小鬼知道了一点点,那就很了不起。一个戎马倥偬的老人又知多少?山沟虽穷,但恩泽不浅。善良的赵大叔走开,分明是给他们——城里娃们扑到草秸里觅食的机会。他听到过老人在马厩里难过地唏嘘。

世上好人多!

狼改变了战略:逐步逼近,在精神上折磨他,在气力上消耗他。它的喘息声近了,仿佛响在他耳边,是那样的急促、粗犷、兽性毕露。他甚至听到它在摇尾,在舔舌,在磨牙,然而却不见它扑上来。

完了,可他不甘心。记得十岁那年,他得了一种奇特的病,医生宣判他还只有一百天活头。会写小说的妈妈真脆弱,精神几乎崩溃,差点变成疯子,他呢,伤心得连眼泪都流不出。只有爸爸将眼泪咽进肚里,坐在他的床头,镇定地、充满希望地给他朗读那震动心灵的《热爱生命》。那是杰克·伦敦的杰作。说的是一个掘金人背着金子往回返,弹尽粮绝,一路上困难重重,沼泽、山头、酷热的阳光、灌木丛和野兽……他以顽强的毅力搏斗着前进。当他生命之火即将燃烧完毕之时,一只病狼跟上了他。于是,一幕从来没有演出过的残酷的求生悲剧就开始了,两个生灵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对方的生命。后来,经过一阵搏斗(不,无所谓搏斗,因为双方都已奄奄一息),最后,求生的欲望鼓起了他最后的勇气,用尽全部残余的力量,将身体压住了那只病狼。他再也没有力量把它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抵紧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一小股温乎乎的狼血流进了他干涸的喉咙,滋润了他的生命。再后来,一个叫“白德福号”的捕鲸船上的船员们发现了他……

是的,当年,他带着十足的孩子气的不屈不挠的顽强精神击败了病魔。今天,他当然应该更高地举起掘金人精神的光辉旗帜,为明天,为幸福,为世界,也为自己而求生!问题是,他的对手远比掘金人的对手麻烦得多,它是一条健壮强悍的高大的狼呀!那一身的毛都是抖得响的,那喘息声如雷贯耳,若吼一声,地动山摇。而他跟掘金人已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气力耗尽,两眼昏黑,四肢发软。离山顶还有多远?山那边就是村子,那里有五十户人家,三百多人,有刀,有枪,有木棍还有狗,有力量和勇敢。山里人和他的朋友们会不惜肝脑涂地冲出来保卫他弱小的生命!却总是到不了山顶,山坡极其浑蛋地拉长了十倍、百倍……无尽头。珠穆朗玛峰,那些来自各国的探险者,有多少被葬身在半山腰里?玩弄人的死神总喜欢从半途中趁其不备地杀将出来,使你前功尽弃。武松、杨子荣,那些古代的今世的打虎英雄,打狼英雄,打金钱豹英雄何处去了?“我傻得让人耻笑得要死。当年进动物园,看见那个小光头用石子砍狼,我多可怜它,竟用身体去挡住飞来的石子。为此,肋骨受伤,住了一星期医院。妈妈搂住我的脖子,含泪夸我是心地善良的好孩子。迟了,都来不及向至今执迷不悟的妈妈提示人世间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人不能对豺狼仁慈!……”

神经如此敏感,凭脚后跟居然感觉到狼从鼻子里喷出温暖的潮湿的气。以防万一,他急转身,面对着狼,圆瞪双眼,向后倒退着往山顶前进。脚下的石子骨碌骨碌地滚动。他摔倒了。大概连妈妈都未必想象得出自己的儿子竟然能在这样危急的关头,沉着机敏地抓到了一块石头。他有了武装。他企图将这颗“导弹”(此刻,他认为它的意义远比导弹重要得多)发射出去,可没敢轻举妄动。砸偏了,狼盛怒之下,会……后果不堪设想。他要耍尽一切手段,利用一切可能,拖延时间,等到达山顶。

那狼从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不用说,它是不打算拖延下去而贻误良机,在清理和扩张满是黏液的食道。他紧张得要将石头攥出水来。“就这么白白地完了?不!”委屈、懊丧、痛苦、仇恨的泪珠从眼窝里滚出来,顺着带有雀斑的脸往下流。倒退,倒退,突然,他觉得身体平衡了:啊,山顶!他转身一看:万岁!海岸线!绿洲!不,那是“白德福号”捕鲸船停泊在大海上!全不,是灯火,灯火,是村子里的灯火!刹那间,生的希望疯狂地膨胀了!“狼……狼……”他的声带似乎失去了发音的功能,只是翕动着嘴巴。然而,终于还是喊出:“狼——来——了——”三个字,三声炮响,三声雷鸣,峡谷都有三分震荡。他自己都惊愕不已:是我的声音吗?他甩掉粮袋,胡乱地抓起石头猛砸:“打!打!打狼啊!”急了,疯了,全然不顾了,不看目标,不求准确,只是砸着叫着,“打死你!老子拼了!报仇!……”

人们吼叫着从山坡上的村子里冲出来。那速度之快,那气势之浩荡、勇猛,使训练有素的“敢死队”望尘莫及,要羞愧得无地自容。

“在哪里?”

“在哪里?”

他还在砸着:“有一只狼,它想吃我,想吃我!”

“没有,哪里有呀?”

“没有?”他举起的石头在空中停住了,四下瞅瞅,那对蓝幽幽的光呢?

呜呼!石头从他手中落下。

人们惊得面面相觑:“你怎么能举起一块足有二百五十斤重的石头?”

他突然倒下了。

他躺在石头垒成的房子里,昏昏沉沉地睡了半个月。每次醒来,他都紧张、担忧、疑惑地抓住人们的手:“你们不会以为我是那个说谎的放羊的孩子吧?”

人们总是悲悯而宽厚地朝他笑笑……

写于1979年9月北京大学21号楼106室

修改于2013年9月29日北京大学蓝旗营住宅

曹文轩作品《夜狼》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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