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搭建的粥棚前, 商队里的伙夫正在挥舞大勺, 前面排队领粥的队伍消化得飞快, 轮到一个模样平凡,唯身形十分高大挺拔的青年上前时, 伙夫比起之前, 勺里的稀饭多了一半。

“大兄弟,你的粥。”

青年端起碗刚要走,身后有人不满质问:

“凭什么他有那么多?”

伙夫敲着碗边,不耐烦道:“别人能干三个人的活, 你能吗?!有不满就和老板说去,别耽搁我的时间, 快快——下一个!”

领粥的队伍又开始流动。

青年端着瓷碗上了一辆马车, 靠窗而坐的女子放下手中《乌孙语》朝他看来。

她的模样更算不上美观, 高耸的鼻梁和颧骨,让她看上去格外刻薄。

他把本就只开了一道口子的窗户再往下压了压,取出腰间锋利匕首, 挽起长袖, 在前臂划了道寸长的伤口。

她叹了口气:“……对不起。”

她一开口, 那股外貌带来的刻薄烟消云散,她的目光如此沉静温柔, 连带着那张刻薄的外貌也柔和了。

“小伤而已。”

他刚要朝粥碗挤压伤口, 活泼的呼声在窗外响起,一双湖绿色的大眼睛出现在窗户缝里。

“姐姐,姐姐, 你用饭了吗?”

秦秾华挡住他的伤口,将窗户稍微抬起一点,笑着回应她的问题。

没一会,小姑娘挥着手跑走了,留下她从家带来的一张葡萄干囊。

改头换面加入商队这些日,力大无比的秦曜渊得了商队老板的欢心,左右逢源的秦秾华则得了商队普通人的喜欢,一开始,他们还对商队带上一个病怏怏的人心怀不满,现在,教这个病怏怏的人说乌孙语已经成了商队里的最新游戏。

秦秾华重新压下窗户后,少年的伤口已经凝血,他拿起匕首,想再划一条伤口。

秦秾华先一步把他的前臂拉到面前。

她贴上他的前臂,小兽一般吮吸舔吻,捕捉每一滴新鲜溢出的血珠。

秦曜渊看着她专注吮吸的样子,即便是戴着那样一张面具,依然叫他心神荡漾。

这双长睫半掩的美眸,挡不住她灵魂的发光,引得他热血乱蹿。这些不听使唤的热流不往她吮吸的地方跑,反而撒着欢往下冲去。

温热的舌尖在伤口轻戳慢磨,调拨着他为数不多的理性,她神情专注,全然已经投入,虽然知道她是为了什么,但对他而言,只有一种可能——

“你勾引我。”

那只原本在口中含着的前臂忽然退走,秦秾华的舌尖刚一空落落,右肩就受到一阵推力。

她不由自主往后倒去,脑后没有受到预想的冲击,一只手护着她的头,让她软绵绵摔到地上。

秦秾华后悔给他省事了,给他省事——他就一定不会让她省事。

她的发髻乱了,但她已经没空去管发髻。

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激烈的吻堵住了她的呼吸,秦曜渊借着地势,吻得她无处可逃,吻得她呼吸困难,他好像要将她生吞活剥一样,带着野性毫无章程地啃咬她的嘴唇,缠紧她的舌根。

他将她拉入深海,她愿意跟他一起沉浮。

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将她放出水面。

秦秾华望着车顶,胸口大起大伏,苍白的面庞染上玫瑰般的嫣红,颈窝里埋着一动不动的少年。

“……快起来。”

“让我冷静一会。”

“你这样怎么冷静得下来!”

秦秾华红着脸,用膝盖顶开身上磨来擦去的人。

少年闷哼一声,倒在地上。

“这招用过了。”秦秾华道。

上次她中计去扶,后果就是……一炷香前发生的事又轮回一遍。

她从坐榻下的小箱子里取出牛骨梳和铜镜,坐在铺着狼皮的地上,对镜重整发髻。

秦曜渊从地上坐起,蔫头耸脑地看着她。

“我们何年何月才能成婚?”

秦秾华拢着脑后浓密长发,随口道:“成婚做什么?”

这话捅了狼窝,她刚拢起的长发顷刻散开,秦曜渊不仅将她拉入怀里,还一口咬在她脖子麻筋上。

他用牙齿磨了磨她颈上嫩肉,恶狠狠道:“做你。”

一巴掌随即打在头顶,他不痛不痒,连眼睛都没多眨一下。

“少和他们学些浑话!”

秦秾华推开他,重新拢起长发,少年一把抽走她手里的发钗,在她发怒前说道:“别盘了——马上就入城了,胡女都不盘发。”

秦秾华去抢发钗的动作一顿,迟疑道:“那就散着?”

“散着。”秦曜渊拉开她的双手,随手拨弄了几下落下的长发,道:“放心吧,好看。”

秦秾华去看铜镜里面容刻薄的女人:“……只有你觉得好看。”

少年将她拥入怀里:“你还想谁觉得好看?”

端回的粥已凉了,好在乌孙常年如夏,如今刚过二月,乌孙边境已温暖如春,两人就着凉粥,分吃了比秦秾华脸还大的一张葡萄干囊——

当然,绝大部分进了秦曜渊肚子。

“还有几日入乌孙?”秦秾华问。

“最多两日。”秦曜渊道:“已经过界标了。”

“商队的最终目的地是王城,我们跟着一起走可以降低被排查的风险……只是要委屈你多做几日苦力了。”

“阿姊每日帮我揉揉,我就不苦了。”

他亲了亲她的下巴,正要将吻带去脖颈,眼神扫过,忽然一顿。

秦秾华还没察觉,推开不安分的狼脑袋:“揉胳膊可以,其他地方免谈。”

“腿呢?腿也酸。”

十八岁的少年,精力有多充分,秦秾华完全体会到了。

只要他们在同一个空间独处,不论什么话题开头,最后势必走向黏黏糊糊,糊糊黏黏,糊黏糊黏。

“阿罗,下来帮忙搬东西!”

车下响起的呼声拯救了秦秾华,少年一反常态地痛快下了车,临别时莫名其妙嘱咐一句“今天别下车了”。

一落地,他又板起一张生人勿近的脸,配合他拔群的身高,十足唬人,叫他一起做工的青年不由自主落后一步,像个随从似的跟在身边。

秦秾华含笑关上木窗。

铜镜还放在坐榻上,她拿了起来,正要放入木箱,忽然瞥到脖子上一块红斑。

她不可思议地举近铜镜,她没看错——脖子上一块红斑。位置正好是他先前叼在嘴里的那一块。通红的红斑被雪白的肌肤包围,就像白珍珠包围中的红宝石,醒目非凡。

她现在知道秦曜渊为什么走得那么痛快了,如果他还在,她一定会揪他一顿。

这块红斑,直到两日后车队入城才消了下去。

两人用金雷逃难的混血胡人身份,混在车队里顺利通过盘查。车队一路走走停停,虽说慢了些,但乌孙本就不大,这点时间秦秾华还耽搁得起。

镇国长公主刚“失踪”,矛头指向狐胡余孽,现在正是乌孙精神高度紧张的时候,从秦秾华的本意来说,也不愿太快进入辉嫔眼皮子底下。

等到秦秾华二人和商队分道扬镳,已是阳春三月,商队诸人都对他们的离开恋恋不舍,那位抠门的矮个大胡子老板不仅给他们介绍了便宜的房源,离别之前,还眼泪连连地拍着秦曜渊的胳膊,直说他是他见过的最好伙计。

“干得多,吃得少,不讲工钱,为梦想奋斗,没有比你更好的伙计了!我们商队需要你这样的人才,我五日后启程行商,你要是改变主意了,欢迎你随时回来!”

再三夸奖后,这位只有秦曜渊肚皮高的大胡子老板摸着眼泪花,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他们清完大朔带来的商品后,又要满载着西域的特产重回商路。

秦曜渊走进屋内,瞧见秦秾华正拿着一块巾子擦拭布满灰尘的木桌,眉头一皱,三步并作两步走到桌前。

他一把抢走巾子,道:“我来。”

“你不会——”

“谁说我不会?”

他拿手臂挡开秦秾华,擦完桌面擦桌腿,手脚利落超出秦秾华想象——至少比她先前作画似的效率利落多了,短短几个眨眼,一张桌子就在她眼前闪闪发亮。

秦秾华现在像个多余的人。

她钦佩地看着屋里屋外忙个不停的少年:“你什么时候会做家务了?”

他拿着刚洗的巾子擦着吱呀吱呀的木床,头也不抬道:

“只有不愿意的,哪有不会做的。”

秦秾华不想心安理得的等着,她刚要拿起另一块碎布巾子,秦曜渊开口道:“过来帮忙。”

“帮什么忙?”秦秾华连忙走了过去。

“蹲下。”

秦秾华听话蹲下,做好接受任务的准备。

“亲我一口。”

“……?”

“你擦家具,是事倍功半,你亲亲我,是事半功倍。”

蹲着也能借到身高优势,少年从自然下垂的眼睑下看着她,理直气壮道:

“阿姊这么聪明,知道怎么做了吗?”

他抬起腮帮子,示意她亲他脸颊。

秦秾华亲了——

用手掌心亲的,亲出啪的一声。

“看来你不需要帮忙,加油吧。”

不顾少年不满,秦秾华起身走出屋子,日头正好,她可以在院子里复习一遍《乌孙语》。

傍晚时分,秦曜渊收拾好屋子,在院子里冲了个凉水澡后,两人出门购置生活用品。

经过狐胡一朝的汉化以后,乌孙的建筑沿用汉人最常见的院落配置,只是色彩更缤纷亮眼,他们没有用朱门乌檐的习俗,乌孙王室也没有硬性规定,户主喜欢什么色,就能用什么色。

一条长街,红顶黄顶层出不穷,蓝门绿门也不在少数,颜色虽花,但处处都透着大朔没有的旺盛生命力。

这种没有拘束的自由,很容易让身在其中的人心情轻松。

乌孙民风开放,大街上随处可见露胸露肚的美貌胡女,高大精壮的乌孙男子也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他们袒胸露臂,皮肤白皙,以黑发和棕色为主,眼珠则多为黑和褐,秦秾华和秦曜渊走在乌孙大街,就像水滴回到大海,毫不突兀。

秦秾华这次上街的目的是打探消息,兼更换身上过厚的棉布衣裳。

两人走进一家布庄,热情友好的胡人店主立即迎了过来。

“你们想要什么?”

秦秾华操着生涩的乌孙语道:“现在流行什么?”

“流行啊……现在最流行的当然是红罗裙了。”店主指着最醒目位置的一排红色道:“各种样式都有,你瞧这件——王后穿过,除了上面没宝石,和王后之前穿的一模一样。”

店主口中的王后,自然是乌孙王后。

秦秾华看着罗裙上栩栩如生的火纹,问道:

“王后真的穿过这种罗裙吗?”

“我还骗你不成?你看看外边街上,是不是穿红罗裙的姑娘很多?要不是王后穿过,红罗裙今年怎么卖得这么好?”店主见她有兴趣,继续推销道:“你摸摸这料子——用大朔来的绢丝做的,穿在身上透气又轻便,棉布衣裳没有这种感觉!”

“王后还穿过哪些?”

店主几乎将她店里三分之二的女士衣裳都指了一遍。

秦秾华:“……”

敢情这是王后的山寨店。

“王后真的会穿这些?”她问。

“和你们外边来的人说话就是费劲!”店主一拍大腿:“王上王后每月十五都会在问天台开言路,你要是不信,自己去看!”

“行吧……”秦秾华故作勉强道:“那就要这件,还有我夫君也缺一身衣裳——你不会要推荐王上穿过的吧?”

“你怎么知道?”店主欢快道:“凡是王上王后穿过的衣裳,都会成为王城的当季流行,你不和王上王后穿一样的,走出去——别人一眼就知道你是外边来的。”

秦秾华也给秦曜渊敲定一身王上穿过的山寨款后,店主一边给两人量身,一边问:“你们是从金雷那边来的?”

秦秾华笑道:“掌柜好眼光。”

“全是被逼的!”店主摇头道:“这几年,但凡是外边的人,全是金雷那里来的,你们这样的普通人还好,最怕那种大爷做惯了的——脾气大得要命,一件衣裳能让你返工二三十次。”

秦秾华道:“我们在路上走了许久,不知最近可有什么新鲜事发生?”

“有啊,多呢——”店主道:“不过最大的一件,还是大朔那里换新皇帝了。”

“老皇帝呢?”

“好像是被人掳走了,谁知道还活着没有。”店主耸了耸肩:“皇帝生死不知,但总要有个皇帝来理事,太子继位也实属正常。”

秦秾华心道:这话想必出自大朔宣传口,用来给百姓交代的。

如果是内部交流,但凡吃一粒花生米,也不会说“需要皇帝来理事”这样的醉话。

除了朔高祖外,大朔就没出过理事的皇帝。

天寿帝带着玉玺跑了,行踪不明,手握实权的太子想登基,有没有玉玺根本不重要。

秦秾华并不吃惊。

“太子是什么时候登基的?”

“我听来的日子好像是在两个月前……我也记不大清了。”店主道:“你要是有兴趣,等过上十几日,两月前去大朔的商队也该回来了,到时候,你就是不想听,大朔的传闻也会在王城里到处飞。”

“行啦,三日后来取改好的衣服。”店主收回软尺:“你留个地址,我叫人送去也行。”

秦秾华笑道:“多谢掌柜,后日我再来取。”

“后日店里还有大朔来的新货,到时候再来看啊!”店主收下定金,热情地将两人送至门外。

三日后,秦秾华取到了改好的衣裳,乌孙风平浪静,从大朔回来的最新一批商队还未入城。

秦秾华以为还要一段时间才能听闻来自大朔的最新消息,没料到当天晚上,大胡子老板就急急忙忙敲开了他们的院门。

“我们装好货物就要提前离开乌孙了,你们跟我一起走吧!”

开门的秦曜渊皱眉:“为什么?”

秦秾华刚从屋里走了出来,正好听见一句——

“新皇的外祖父在登基大典后被人刺杀了!”

“什么?”秦秾华心中一惊,加快脚步走到门前:“消息可靠吗?”

“可靠可靠,是我刚回来的兄弟说的。”大胡子老板急得跺脚:“大理寺调查之后,说是乌孙蓄养的狐胡刺客做的,现在大朔都在传新帝要攻打乌孙的消息,你们如今不走,小心以后就走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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