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阴天。扎西带回了最后一家牧民才旦,狼山周边的牧民算是安顿好了。

“亦风,过来帮忙。”扎西和多吉忙着把垫子和小桌几摆在草地上,又到帐篷里去搬餐具。

亦风边帮着搬边问:“你们这是要干啥?”

“我们要野餐。”多吉回答。

“你们一年到头在草地上游牧,哪天不是在野餐啊?”

“那可不一样,脑袋上顶着帐篷就不算野餐。”扎西手里抱着东西,向牦牛群一抬下巴,笑道,“要看着天、踩着地才算。就像他们一样。”

“呵呵,这样啊,听着还怪深奥的。”

方圆几十里的牧民们难得聚得这么齐,各家拿出糌粑、油饼、奶茶、干肉、血肠,共同分享。多吉阿妈煮好了羊肉,装了几大盆摆在小矮桌上,藏家喜欢把肉煮得外熟内生,一刀割开,有葡萄酒似的血珠渗出肉面,那是最美味的程度,既有熟肉的香,又保留了生肉的鲜嫩。

“卡索(吃肉)!”藏族人粗放豪迈,尽情吃喝才是对食物的主人最真诚的回应。

扎西坐在亦风身边,长舒一口气:“跑了四五天了,咱们寨子上总算没有落下什么人。你们知道吗,国道又塌方了,大桥断了好几座,政府还在抢通呢……回成都的路估计两三个月都修不通。”

这是我们听到的外面的最新消息。

“这一路上,还有什么消息吗?大雨什么时候能过去?”

“不知道,手机不通,更别说网络了。草原上老一辈的人都没见过这么大的雨,这些年天灾越来越多,不是好事。”扎西抓了一块羊排就嘴大啃。

我们那只大黑狗从扎西回营以后就一直挣着铁链子,这会儿黑狗不知道咋解套的,竟然站在人群后面,紧盯着扎西看。人们把她赶开,过了一会儿她又转回来,还是望着扎西,扎西一瞧她,她就使劲摇尾巴。

我问:“这狗该不会认识你吧?”

扎西哈哈大笑:“她认识我手里的肉吧。”

在这一席人中,有多吉一家、泽仁一家、扎西一家、旺青甲一家、扎西的妹妹和刚到的才旦一家。湿地核心区比较闭塞,很多人一辈子都没走出过草原。在这些藏族人中,我和亦风这两个汉人尤为扎眼。众人七嘴八舌地聊着天,多吉给我们充当翻译。

“微漪,你的狐狸狗托给邻居照顾吗?”仁增旺姆问。

“不是,我把他送到父母那里了。邻居不太熟。”

“邻居怎么会不熟,你们城里人不是门对门住吗?”仁增旺姆指着一席人,“我们隔着几十里地的邻居都经常串门,大家熟得很。有什么事喊一声都要来帮忙。”

“是啊,应该这样……”我想起扎西冒雨奔走百里聚集乡邻避难,心生惭愧。为什么城里的我们住得那么近,心却那么远。

“亦风,在草原生活得习惯吗?”

“习惯,不过就是用水不方便,没法洗澡。”

“城市里洗澡很方便吧?”

“方便,有热水器,水龙头一开,热水就流出来了。”

“不用烧牛粪吗?”

“城里就没牛粪。”

“不烧牛粪,冬天怎么过!做饭怎么办?”

“有空调,冬天不会冷。做饭有煤气灶。”

“空调用电吧?太阳能板托得起吗?”

“电随时都有,我们不用太阳能,成都没有太阳。”

“为什么,太阳不就在天上吗?”

牧民的问题那么简单,却让我们难以回答。从城市到草原五百公里的距离,真的就是两个天地吗?

“这个我晓得,”在城市待过的扎西接口道,“我刚去成都那会儿,随时都带着伞,因为觉得天昏地暗要下大雪,后来才知道那叫雾霾,城里天天都这样,看不见什么太阳。”

“我去年也进过城,”泽仁嘿嘿一笑,“还坐了公交车,不知道那个是刷卡的,上车就把钱递给司机,司机说他不收钱,我高兴地说声‘谢谢’就到后面坐下了,路上,司机就一直在后视镜里看我。城里的楼房修得密密麻麻,街道曲里拐弯,我在草原上是几十公里都走不丢的人,在成都一个小区里硬是迷路了。”

“那城里就不咋地,没有太阳,草都长不好啊!”众人的目光又转向了泽仁,“草长不好,那牛羊咋办?动物咋办?城里人靠什么生活?”

“谁说城里不好!”多吉瞪大眼睛抢话,“城里的生活好得很,大马路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加油站到处都是,车子一个比一个高档,楼房修得比山还高,都是水泥的!不需要草,也不用放牧。动物都在动物园里,给钱就能看到,就连非洲的长颈鹿和大象都有!”一说到城市,多吉眉飞色舞,“城里好玩的太多了,酒吧、游戏厅、电影院、网吧……超市里可以买到你想要的所有东西,玩到大半夜街上都有各种饮食,好吃得很!还有机场,可以坐飞机上天!成都的女人漂亮得很,皮肤白,没有高原红,穿高跟鞋、超短裙,露大腿!”

老人们吃着糌粑笑而不言,姑娘们脸颊绯红,理理袍裾,交头接耳,小伙子们心向往之:“城市里那么好,你小子还回来干啥?”

多吉耸着肩膀,傻傻笑道:“嗯……我阿妈在草原,我家也在这儿,草原够大,随便跑随便唱,和朋友说话也不用猜来猜去……城里人的想法搞不懂。”多吉妈妈慈祥的脸上现出幸福的柔光。或许,等多吉经历过岁月的沉淀以后,还会明白更多让他留恋草原的原因吧。

“你们呢?”青年们望向我和亦风,“旅游这么久不闷吗?这里什么都没有。”

围城啊……我笑着:“我们是来旅行的……”

旅游是让自己走出去,旅行是把自己找回来。而我们将找回怎样的自己,我又该如何描述城市繁华生活背后欲罢不能的无奈?在那里,密集的高楼、浑浊的车流、皮草和奢侈品、越铺越开的城市、越来越不放心的食物、越来越稀缺的资源,我们消费的东西最终消耗了我们自己。也许,在城市挨的是日子,在草原过的才是生活。我不愿意活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每天透过手机屏幕看世界。在草原,我们拥有的东西少了,心却更宽了;在草原,没有Wifi,我们可以十指相扣了;在草原,季节悠悠搁浅,我发现属于我的光阴如此充裕,身边的世界如此具象。我们有更多的时间在意身边的人,用最简单的方式感受彼此,那就是大家“在一起”。在草原,不会有人教导你青春不用在“挣道”上太不现实,现实又是什么呢?还有什么比生命与活力更加现实!

酒过三巡,不知谁用吃剩下的羊腿骨敲击羊肩胛骨,发出硿硿的声响。接着,又有人开始轻敲碗碟,人们心有灵犀地击掌和鸣。伴随这节奏,多吉趁着酒意弹起璇子,唱起了他自己的歌。长调在原野上久久回荡……人们笑意盈盈。多吉没有留在城市是对的,这样的歌声本就属于草原,灯光幽暗的蓝调酒吧装不下它的辽阔, 喧嚣劲爆的迪厅歌城容不得它的悠扬。

喝到尽兴,大家各聊各的。

我听席桌的那一头“邦客,邦客”地议论着,侧头问扎西:“他们是在聊狼的事儿吧?”

“对!”扎西笑道,“才旦说他今儿吃了狼的哑巴亏。”

“什么哑巴亏?”

“今天迁场子,才旦开着卡车运羊过来的路上,正好一匹狼横冲牧道,泥地上刹车不机灵,给撞了上去。才旦下车去看,那狼死了。他白捡一只死狼,高高兴兴地把死狼扛到车厢后面。卡车里的羊群连死狼都怕,一路上咩咩咩叫个不停。后来才旦听到车后厢里羊越叫越大声,还有敲车的声音,感觉不对劲,停车再看时,那只死狼跳下车就跑,一只羊被吃掉了大半,还有一只羊挂在车后栏杆上,正在垂死挣扎,用羊蹄子把车护栏敲得梆梆响。估计那狼正想把这只羊拖下车去。才旦本以为捡了天大的便宜,哪知道白赔了两只羊。”

我和亦风刚听到撞死狼的时候原本揪着心,听到结果转惊为乐:“那狼没受伤?”

“没事儿,跑的时候精神得很,撵都撵不上。”

狼只要吃到饱,恢复起来快得很。我们放下心来,想不到狼还有这一手!

亦风强压笑意拿起酒碗和扎西的碗面一靠:“这在城里叫碰瓷。”

“碰瓷?恰子嘞(啥意思)?”

“一种特技表演。”我直乐。那狼肯定不是碰瓷专业户,我想这应该是一场意外,刚开始狼被车撞那么一下也是真晕了,等到狼一醒过来,惊喜地发现自己因祸得福“中了大奖”,掉进了羊窝,哪有不顺嘴叼羊的道理。反正晕乎乎的逃不掉,索性将计就计待在车上吃饱了再走,医药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统统“肉偿”。才旦吃的确实是个哑巴亏。

亦风隔着桌子招呼:“才旦,把那两只死羊留给邦客,我们买了。”

“好吧,明早我把死羊丢山里去,”才旦笑了,“送给你们了,不要钱。”

亦风冲他一端酒碗:“谢了,兄弟。”

扎西笑道:“你们到草原收了多少死牛羊了?你们已经没多少钱了吧?我早就说过了,这大草原上的死牛羊,你们就是倾家荡产也收不完的。”

我和亦风笑而不言,以个人的力量做这件事的确有些吃力,这半年里我们把卖房子的钱和稿费都搭了进去。刚开始的时候,牧民们看我们买了死牛又不运走,只是让他们留在牧场上给野生动物,他们不理解,往往以高于死牛贩子一两百元的价格卖给我们。

狼群打牛杀羊大多发生在严冬和春荒季节,这个季节里,冻死饿死病死的牛羊原本都是狼的食物,但这些食物却让死牛贩子给拖走了,狼只有捕猎活牛羊。然而,被狼咬死的牛羊往往又被死牛贩子收走了,饥饿的狼群吃不到肉,还得再猎杀,造成恶性循环,这样一来牧民的损失更大了。

自从我们开始给野生动物留下食物以后,半年过去了,牧民们发现狼伤害家畜的事件比往年少多了。牧民们逐渐明白,我们用八百元补偿了牧民的损失,把一头死牛不做人为扰动地留在原地,其实有三方面的好处:野生动物有了食物,牧民减少了损失,我们城里人能少吃一点有害食品。

牧民理解了我们的行为,有时发现小死牛和死羊会直接送给我们,大死牛也以比较低或与给死牛贩子持平的价格优先给我们。人性本善,没有人想成心去害人,但人性也是趋利避害的,牧民要把畜牧的损失降到最低,这无可厚非。然而,在对自己的利益影响不大的时候,人们还是愿意支持我们,这就是好事,而且牧民对我们表示出越来越多的友善和关怀——送奶饼,送干粮,送糌粑。

我们常说保护野生动物,如何保护?首先要确保他们有吃的,这才是保护的第一步。《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规定对于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失,当地政府应该予以补偿,但是没有人去实施。我们也只能尽自己的一点力。给野生动物留食,让他们都能生存下去是我们的梦想。也许有一天,我们的力量也会枯竭。但我不能举着“大道理”对牧民们进行道德绑架,更不能让别人替我们的梦想买单,除非我们能让人们发现这件事情对大家都利好的意义,能使之成为我们共同的愿望,才有可能长久。

才旦的“碰瓷狼”事件让酒桌上乐成了一片,狼话题一打开,别的牧民也争相聊起他们与狼的故事。

有牧民说:“我有一次放羊的时候,刚赶走了前场叼羊的狼,后院就被鹰抓走了一只羊羔,我去后院追鹰,前场的狼又折回来叼羊,结果那次我前驱狼后赶鹰,哪边的羊都没保住,狼调皮得很!”

有的牧民这两三年都没见着狼,于是在聊天中就没更多话可说。其他牧民便接茬:“我那儿狼多得很,三只狼钻我的羊圈!三只哦!”言语中隐约有些得意,似乎他那里还有狼的存在是值得夸耀的事,瞧,我源牧的生态比你好,我的放牧故事比你精彩。

“三只狼算什么,我的狼故事比你吓人哦。去年冬天,在辖曼乡那边,狼多得很,有一个人骑摩托回家,路上遇到一群狼,有七八只,不,有十多只,拦在路中间。那个人很害怕,就给家里人打电话说我被十几只狼围住了,怕是回不来了。家里人得了消息跑去接他的时候,他已经被狼吃掉了,只剩一只鞋子,还有一根血淋淋的骨头,一摸那骨头都是热的。”

这故事一讲完,饭桌上全安静了,尤其是他那句“骨头都是热的”让人的恐惧感油然而生。

“这个……我就是辖曼乡的,我咋不知道谁家死人了呢?”

“我说的是辖曼乡吗?不对,我说的是多玛乡,你听错了。”那牧民往更远的地方说。

“我媳妇在多玛乡的,也没……”

“那就在嫩哇乡,我记错了。”

“吹牛!”

大伙儿哄笑起来,气氛顿时一松,众人又开始七嘴八舌讲起来,有时一个牧民还没说完他的狼故事,另一个人就插嘴了,每个人讲的狼故事都不一样,有的吓人,有的有趣,有的简单,有的滑稽,故事不同,而讲述的人却都有相同的表情——眉飞色舞。

我和亦风不插话,笑眯眯地听他们聊。

“狼是我们的敌人。”在牧民的聊天中,我也时常能听到这样的话。牧民与狼长久以来争夺食物和生存空间,很少有牧民会表示他爱狼。但“敌人”是一个中性词,不像我们汉人给予的定性——“恶狼”“害兽”,带有贬低对手的意味。敌对是双方的,你可以憎恨敌人,也可以敬重敌人。牧民聊起这个“敌人”时使用的口头语更让我们意外而颇感温暖——几乎每次听牧民讲完与狼遭遇或者狼如何“犯坏”的事后,牧民总会笑骂一句:“邦客蛮辣色哩!”(狼,调皮得很!)

狼,调皮得很?为什么我们汉人对狼的形容词都是凶残、嗜血、狡诈、贪婪,而真正与狼争、与狼斗、与狼共舞的牧民们,却对狼用了我们形容孩子的话——“调皮”!

扎西陪我和亦风喝了一碗酒,问:“格林的多玛还在吗?正好大家聊到狼了,我想把格林的事儿说一说。”

“在,”亦风从帐篷里取来多玛给扎西看,“我们一直留着的。”

多玛是由一束束红色毛线扎制成的线圈,套在狼脖子上像一圈猩红的毛发,非常显眼。

当初六个月大的格林与人接触,屡屡遭遇追打,时不时地还有人以狼会咬羊为由找我们寻衅闹事,威胁到我们的生命安全。无奈之下,扎西带着我们向活佛寻求庇护,活佛知情后对格林特别疼爱,嘱咐扎西的妻子为格林做了一个红色线圈戴在脖子上,并且口念经文赐福,在线圈上系了一缕象征宗教意义的金色丝线,这就是多玛。活佛也告诫牧民不许为难那两个汉人和狼。而这多玛在格林回归狼群前大大消除了来自于人的威胁。格林回归狼群以后,这多玛也就留了下来。(因涉及宗教,前书中暂未提及此事。)

扎西手捧多玛站起身来,向牧民们朗声道:“阿偌,扎西求大伙儿帮个忙,我们这两个汉人朋友在找一只放生狼,名字叫格林,格林是活佛亲口赐福的,你们都告诉亲戚朋友们,往后若是看见狼都帮忙留个心,看看是不是他,这狼脑门心有个天眼疤,爪印儿缺一个趾头。如果瞧见了马上通知我,有手机的给拍张照。拜托各位了!”

“活佛赐福的狼就是他们养大的啊!”

“听说活佛给赐福狼的多玛上吹了三口气呢!”

牧民们惊叹议论,他们说,活佛给牧民赐福或是放生其他动物通常都只吹一口气,对一只狼竟然吹了三口气赐福!活佛对格林的厚爱,让大家钦羡不已,对我们的格林更是另眼相看。虽然我们不太明白宗教的规矩习俗,但从牧民们的谈话中听到连这样的细节都传开了,看来当初有不少人都知道这件事。在全民信仰宗教的地方,神祇的影响力远远大于律法。

众人纷纷敬传多玛,虔慕地贴在额前,双手合十念念有词,以一捧多玛为荣。大家爽快地答应帮忙寻找格林,有的牧民更是念着格林的名字详细追问和默记他的特征,亦风干脆打开笔记本给大伙儿看格林从前的视频和照片。

我俩没想到多玛竟有如此神奇的力量,一时间有了那么多双眼睛帮我们留意,我们又燃起了希望,心情大悦,连忙起身拜谢大家。

从众人入席一直到席罢散去,我们的大黑狗一直在凝望扎西。扎西受不了她的眼神,扔了块骨头给她,不料黑狗并不吃骨头,依然热烈地瞅着他。

“这狗是谁家的?”扎西问。

“是我家的,我们刚收留的。”我说了一遍黑狗的来历。

扎西摸着胡子楂,眯缝着眼端详了黑狗好一会儿:“这狗好像还真眼熟。”他想了想,试着冲她喊了一声:“强姆!”

黑狗眼睛陡然放光,尾巴摇了一下,几乎就想扑过来了。

“强姆!强姆!”扎西每喊一声,黑狗就摇一下尾巴,扎西惊喜道,“微漪,这狗跟咱们是老相识啊!你忘记了?你带着小格林在我牧场住的时候,这狗天天跟格林一块儿玩,那时候她才五六个月大,现在我们不认得她了,她还记得咱们。你看她胸口那撮白毛。想起来了吗?”

一想起格林小时候的事儿,再仔细看眼前的黑狗,记忆中的散碎蛛丝一下子穿成了线。我陡然想起当初在扎西牧场上是有这么一条游荡的小母狗,和格林年纪相仿,老是偷溜来跟着格林玩。他们一起找吃的,一起下河抓鱼、一起翻羊圈,哪怕翻羊圈时格林踩着她的背爬土墙,她都心甘情愿。

时隔两年多,如今我再遇到她时,她已经是成年大狗了。

难怪这几个月来,她总是在我们小屋外徘徊,吃我们的投食,还用那么忧郁的眼神看我们,原来她认出我了,而我还浑然不觉。以前我怕野狗性情不好揣摩,始终有点生分。一想起这段往事,我对这狗的感觉顿时亲近了许多。

“格林离开扎西牧场以后,这狗还是喜欢跟狐狸野狼混一块儿,犯了看家狗的大忌,不受主人待见,就把她给赶了出来。这算来也流浪两年了,草原狗会选择她的主人。对了,草原狗只听得懂藏语,你得用藏语给她说。”

“强姆”是藏语“母狗”的意思,既然她听得懂,循着这藏语发音,依“黑犬”之意,我给她定名“乔默”,因为她素来沉默,就没听她吠叫过。

“乔默!”我念着她的名字,第一次抚摸了她的头。我每喊一声,她的尾巴就猛地一摆,像报“到”一样,不多不少。乔默狂舔着我们的手背。我一直以为她很高冷,没想到这么热情如火,看来从前真的是语言不通所致。

“乔默嘚给!”(乔默乖!)我和亦风揉着她的脖子,她是格林的发小啊!流浪了两年,乔默都能活下来……我的信心又加了一把火。

格林,儿子,和你一起长大的朋友都回来了,你在哪儿调皮呢?

李微漪作品《重返狼群2》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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