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说您认识峰胁先生?”

刚一坐下来,据井便开口说道。看来他这人是个实干主义者,似乎正是为了提出这个问题,他才愿意与吉敷这个属于检察方的危险人物交谈的。

“他是我的上司。”吉敷答道。

不可思议的是,吉敷感到光是这样说心里就有些不大痛快。或许是这种说法让他有种恶棍小弟的感觉,实在无法接受。

“您刚才说,之前您已经和恩田夫妇谈过了?”

吉敷点了点头。

“那么您应该很清楚,我们目前正处在苦战之中,必须拿出一件无以撼动的新证据来。但实际上,这样的东西根本就不存在。不过对方手里也没有新证据,情况和我们完全相同。他们只有恩田先生的自供书。如果从一审时就据理力争的话,这件案子是否成立都未可知。”

据井的话听起来有些缺乏条理。他的眼睛并没有看着吉敷,而是一直盯着吉敷身后的墙壁,说话时还在不停地撩起额前的头发。然而他的态度却给人一种锲而不合的感觉,像个执著的热血律师,从而渐渐赢得了吉敷的好感。

“所以呢,哪怕只是很小的证物,只要有,我就能设法让这案子通过申请,开庭重审。因为对方手里什么都没有,说起来,对方实际上就是法院的面子罢了。”说完,他第一次看了一眼吉敷的脸,“这件冤案其实就是那位峰胁先生一手造成的,这一点我想您应该很清楚。”

据井的目光打探着吉敷内心的想法。

只听吉敷说道:“虽然在我的立场上不应该这样说,但事实的确如此。”

恩田应该更加努力抗争的,据井也是,想要解救恩田,应该更早些——至少从控诉审时开始——插手案件,或者彻底推翻目击者的证词。支撑恩田有罪的证据,主要是当事人的自我供述,以及检察官提出的所谓目击者证词。现在才来搜集反击的素材,实在是太迟了。如果打从一开始就更认真地参与诉讼的话,如今自己也不必插手了。

虽然峰胁的确是个人渣,但要把所有的责任都往他头上推也有些太残酷了。也正是因为他是那样一个人,才能在搜查一课干出些成绩。要是缺少了他那种连自己脑袋在哪儿都会忘记的猛劲儿,刑警也难发挥其职权了。尽管心里堆积着小山一般的话想讲,吉敷却还是沉默不语。

“如果能让峰胁先生在法庭上作证,讲述一下昭和三十三年,在姬安署里取得恩田先生自供时的情况的话,我们就能获胜了。”

据井一脸认真地说着,可话才听到一半,吉敷便在心里笑了起来。这可真是典型的对案件搜查一无所知的精英人物的想法。刑警可不是一份学学法律,只要通过了考试就能胜任的简单脑力工作。那是这个世界上最糟糕的垃圾工作。肮脏、猥亵,同时还伴有危险。那种危险并不是指会失去生命,如果只是会被人一枪打死的危险的话,一课里估计没有哪个人会害怕。曾经有刑警被人用刀子刺进眼睛、刺穿脑袋,痛苦挣扎了一个月之后才死。也有半边肺部被彻底压碎,至今依旧痛苦活着的人;有这辈子注定要在轮椅上度过的人,也有因全身烧伤,为后遗症所困扰的人。这就是犯罪搜查官,做这行的人怕的是不死,而是不光自己躺在病床上遭受折磨,还给身边的人带来极大的麻烦。

这种危险里不光有金钱的诱惑、受伤的风险,同时还有女人的诱惑。有时刑警们会觉得这个世界已肮脏到不能再肮脏的地步。什么正义感,全他妈的见鬼去吧。只要在这一行里吃上三年饭就会明白,那些天真的玩意儿通通不管用。峰胁就是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走过了他人生三分之二的。想让他出庭作证,无异于拿着百货公司的购物券,去向上野动物园里的大猩猩推销东西。完全是鸡同鸭讲,弄错了对象。

“要让峰胁出面,那是不可能的。”吉敷说道。

他回想起主任在咖啡馆里与恩田繁子发生冲突的场面。如今他已弄清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估计当初让繁子去找峰胁交涉的人就是这位据井律师。凡事商量着办嘛……会说出这种话的人,根本就不知道刑警们生活在一个怎样的世界里。恩田也一样。而对手是一个在这种世界里生活的人,这边就应当更加耐心地去战斗,不能轻易认输。

“不可能吗?”据井确认道。

“除非把他弄疯,情况或许会不同。与此相较,还不如去找伊达屋的老板,他的目击证词如何?他一会儿说曾在现场附近看到过恩田,一会儿又说没看到,证词颠来倒去,前后矛盾。现在他说看到还是没看到?”

“伊达屋那条线不行。他上周去世了。”

“去世了?”吉敷失声叫道。

“是的,去世了。”

“那么,他最后的证词……不对,应该是调查报告,是怎么写的?究竟看到过还是没看到?”

“说是看到过,不过估计法院也不会采信他的证词。正如你所说,颠来倒去,前后矛盾,完全没有半点可信度。我们也曾恳求过他,如果他还活着应该会同意。但反过来说,这算是我们所能尽的最大努力了——让法庭不要采信伊达屋的证词。”

“已经是你们所能尽的最大努力了吗?”

“是的。”

怎么会这样?吉敷心想。沾血外套不行,现场的沾血指纹也不行,而曾经说案发当日在现场附近看到过恩田幸吉的目击证人,也在留下“看到过”的证词后身亡。除此之外,被告还留有一份自供。一审二审时都伏法认罪,未就事实部分展开过争辩,却在终审时翻供。审请会被驳回完全是理所当然的事。现在这样,怎么可能通过重审申请审查?

“你们打算怎么打这场官司?”吉敷问道,内心一阵焦躁。他们的想法真是天真,恩田这边的阵营里,每一个人的想法都太天真。像玩家家酒一样去打官司,怎么可能有半点胜算?

“我说过的,我们准备找峰胁先生……”

“峰胁那边想都别想!”吉敷不由得拔高了嗓门,“别看那家伙如今已经是个老头儿了,却强硬得像石头。除非你们打算把他的一条胳臂拧下来,否则想都别想,而就算你们真的把他的一条胳臂拧下来了,他也未必会说实话。”

据井默然不语。

“他还曾因抓获恩田受过表彰。这样一来,他就更不可能说出当时的实情了。再说,这种事关系到警方的整体威信,警局也会设法阻止他作证的。威胁他一个人都是白费心机,警察可比法院更要面子。”

据井点头。

“一审和二审时,没有围绕犯罪事实展开过任何争辩吗?”

“没有。”

“不是有证人作证说案发当日,曾看到恩田在北上川边杀鸡吗?”

“是的。”

“有没有找到能够证明这一证词的目击者?”

“没找到。报告上也没提到过。”

“你们有没有调查过?”

“恩田先生说当时有两个小孩曾经看到过那一幕。”

“这我知道。我问的是你们有没有去调查过那两个孩子?”

“没有。毕竟那已经是四十年前的事了。”

话是这么说,但吉敷身为刑警,总觉得这种事至少该稍微打听一下。只要前进,就一定会有所斩获。如果从一开始就撒手放弃,肯定会一无所获。吉敷不想埋怨律师,他知道律师的工作很忙。而且律师的费用都是一次性收取的,实际的工作量由各人自行裁量。也就是说,工作越热心积极,平均下来每小时获得的酬金反而越少。如果不必四处奔走,只用看看资料,在法庭上辩论一番就能搞定的话,他们就能同时处理多起案子。从结果上来说,收入就会大大提升。他们也要养活妻儿老小,支付事务所的房租,吉敷知道这很不容易。可如果换作他们来当刑警,估计绝大多数案件都会无疾而终。

“没有任何人能证明当时恩田在北上川边杀鸡吗?”

“没有。”

“就只有他太太吗?”

“他太太虽然这么说过,但不管是一审还是控诉审,她都没在法庭上作过证。”

这么说倒也没错,当时的辩论焦点是精神鉴定,作为妻子是不可能说出那种话来的。如此看来,查阅公审报告果然是毫无意义的举动,上边没有半点量刑材料。

“前方的路可真说不上光明啊。”吉敷直言不讳。

“恩田幸吉明明是清白的,却没有任何可以证明的证据。”

“话虽如此,对方的情况也一样。”

不,情况完全不同。对方手里有恩田的口供,这边也得拿出能与此抗衡的东西来才行。正因如此,虽然明知困难,律师却依旧想去恳求峰胁,这样的想法不难理解,但吉敷还是觉得应该另做打算。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对方的处境与我们并不相同,敌人已领先我们半步。如此下去,我方是毫无半点胜算的。我记得还有另外一通目击证词,说曾在现场附近看到过恩田幸吉。”

“啊,那是小孩说的,没什么可信度。”

“但后来不是作为证据采信了吗?”

“话是如此,可那是两个孩子说的。而且一审出庭时没有说,控诉审时才第一次说曾经看到过。是检察官提出的证人。”

“那一审为什么要传唤他们出庭呢?”

“因为他们是河合民夫及其女儿弘子尸体的第一发现者。”

“哦,是这样啊。”

“是的,法庭原本是把他们作为案件第一发现者传唤的。案发当日,兄弟俩正巧在姬安山里玩耍,偶然发现了河合民夫与弘子父女的尸体,便徒步下山报了警。一审出庭的时候,他们只说了发现尸体的情况,除此之外没多说什么。可到了控诉审的时候,他们突然又说曾经看到过凶手恩田的身影。”

“原来如此,是补充说明啊。”

这是常有的事。一旦遇到证据不足的情况,检察方会这样进行补充。

“当时那两个孩子几岁?”

“我记得一个十岁,一个七岁。请稍等片刻。”

据井站起身来,走到屏风后面的房间——那应该是他的个人办公室。

没过多久,据井拿着一本有黑色硬皮封面、看起来像账本似的资料夹走了回来。

“哥哥生于昭和二十二年(一九四七年),弟弟生于昭和二十六年(一九五一年),由此推算,案发时两人确实分别是十一岁和七岁。哥哥的名字叫藤仓一郎,弟弟叫次郎。”

“什么?”吉敷不由得失声叫了出来,向前探出身去,“是藤仓一郎和次郎兄弟俩?这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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